第107章
茶毕,他要走。驾马的车夫也等得不耐烦。李家人呢呢喃喃之际,还是李明香先开了口:“天色太晚,雪大,朱县令不如请在寒舍歇息一晚。”这一家子人说话都虚伪得很。朱广弦觉得好笑,但佯装郑重地点头。李家家仆于是请他进了一间卧房。他走进去,看见一顶坠了金箔的床帐,同那勾线繁复的波斯地毯。空中一股浓烈的月见花香。家仆关了门,他便仰在床上,浑身沾了雪的冷气,闻来仿佛铁锈,同这环境格格不入。
翻了个身,他才发现那板壁十分薄,竟可以听见隔壁房间女人令人骨酥的一声叹息。
李家人想干什么?朱广弦腾地就坐起来了,那时,他听见门外两下轻轻的叩门。
“朱先生,天冷,我来给你送手炉。”
朱广弦开了门,看见李明香站在门口,朝他幽幽一笑。遑论这家人怪异性子,李明香自然是极美的。美中又饱含柔弱。可惜那种柔弱像被反复训练过。所以得了下乘。
他请李明香进门的一刹那,发现她手中还拎了两壶酒。
“小姐怎么知道我爱喝竹叶青?”朱广弦垂了眼,朝李明香轻声笑。
那晚他们喝醉了,就宿在一处。又过了数日,朱广弦就向李家提亲。走完三书六礼的流程,一般人家要数月,朱李二家却只花了几周。李明香出阁,是京城里罕见阔绰的盛事。他们就此搬进李家在北坊硕大的外宅,住在回明窟边。
年尾,朱修就出生了。
朱广弦对朱修可谓是视如己出。其实按他那样城府极深的性子,若想认真掩饰,待谁都是一个样子。偏偏就有流言渐渐传出来,朱修不是朱广弦的亲生子。
可惜那会儿他已经升了北坊知府,得了李家诸多资助,所以全不在意。
然而,李明香嫁给朱广弦之后,就再没见他喝过酒。
她后来过了许久才领悟,马车压过她的烟粉长裙,从来不是偶然。朱广弦何尝是走一步看一步的人?他做事狠戾又坚定,她的第一印象一点儿没错。
早在从除夕宫宴的大殿出来之前,朱广弦就远远地看见李明香。他仔细调查过这个女人许久。京城里的有钱人家,属李家最神秘叵测。他要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女子。至于女子本身什么质素,毫无所谓。朱广弦幼时被伯父欺凌过,长大了,便不太能和女人行床笫之私。
他从坊间听知情人说,京城李家的女儿行事出格得很。
到底如何出格,传闻的后续就离谱得多。朱广弦不予评判,只是觉得好奇。毕竟他见李明香第一眼,惊于她是看上去过分合规的女子。哪怕她暗地放荡又如何。他反正得不了孩子。养着别人的也是养了。他只要一个体面的妻和有名分的儿,供他仕途方便罢了。
两人做了夫妻,自然貌合神离。李明香从他那里什么也得不到,便于别处寻安慰。她后来发现朱广弦想杀她,并不惊讶,只是莫名回忆起初见的那一晚。
那时他喝完了整瓶的竹叶青,醉醺醺地揽住她。两人抱在一起,滚在了勾线繁复的波斯地毯上。竹叶青里什么药也没放,可他垂下眼痴痴地看她,像蛇看见了潮湿地的红莓,动作极生涩。李明香不怎么舒服地喟叹。
她合礼合规地生活了那样多年,出于恨嫁的心,或者是一点点对父母的嘲弄。毕竟她唯一可支配的是自己的身体。那不如惶惶地放荡一遭好了。为什么选他呢?她不晓得,一双细白的手就抓住了他脑袋上的发。出了汗,握在手里毛绒绒的。
朱修就是他的孩子。他以为自己不能人事,可那一晚他同她缠绵得很。
竹叶青的瓶子倒在地上。而他的脑袋枕在她怀中。
“你会娶我么?”李明香忽然问。
他转头,懵懂地盯着她尖尖的下颌,像几岁的小孩子贴住了母亲的肩背:“当然会。”
5.
永平十三年,僧录司。
郑敬山和许明龄听见吱呀响声,回头,看见一个人推开了司里的大门。
中年男人,穿着华美的衣裳,神色却古怪。左手提着一壶酒,右手拎着一串烂鞭炮。“蛇,蛇......”他痴痴地笑,把鞭炮往司里扔。许明龄皱眉,猛地扯过那人手里的炮仗,喝道:“滚出去,谁许你进这里来。”
郑敬山不悦:“你对一个乞丐这么凶作甚?”
许明龄愕然,回头:“你护着他?那是远近闻名的蒋呆子,钟家的疯女婿。当年案子事发,周澜海被砍头以后,他就成这样了。”
“噢,我知道了,小王爷平日里久居行宫,不懂凡间轶闻。”他冷笑。
郑敬山默然。只见蒋呆子被许明龄用刀赶了出去,腿脚绊倒在门槛处,咚得一声摔在地上,嘴里哇哇几声,痛得把脸皱成风干的茄子皮。许明龄啐一口,抬脚就狠狠地踹。蒋呆子吓得抱头,在地上滚,满口污泥。
“够了。”郑敬山喊。
许明龄回身,啧一声,就收了手。“不踹了,怕伤了王爷仁心。”他嗤笑,同郑敬山擦肩而过,进了东厢房。只见地上花枝被不知何处的风一吹,显得散乱。
“你不来瞧瞧这花么,许是什么故人送的。”许明龄仰头喝口酒,吊儿郎当道。
郑敬山叹了口气,往前一步,倚着门框。
“我都认得。”他垂眼。
红色的是西铸兰,专生在漠北的月亮泉边。白的是溪水菊,爪牙锋利,阴森恻惋,总被刑部的人用来装点断头台。粉的是青木棠,娇嫩,无香,宫宴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