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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千深情 第165节

    夫人便起身走来,“不知贵客前来,有失远迎,还请进!”
    待明雾进门,夫人又亲手将门关上。
    书房没有伺候的人,院子里也没有,只有院外有人守着,无法听见屋内交谈。
    明雾还没来得及警惕和怀疑,这位夫人在关门后,便态度一变,低头走到明雾面前,恭敬跪拜:“十一拜见公子!”
    明雾大脑一阵轰鸣!
    等等……等等……
    公子?
    他看了看眼前这个一副拿自己当主子毕恭毕敬的人,又看了看一旁神色如常,没有半分惊讶的鬼,哪里还能不知道,这里并不是什么需要拜访的故人,而根本就是东离忧自己的巢穴。
    天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就准备好的退路?!
    像这样的退路,又准备了多少?
    明雾脑子有些乱,所以他从前都猜错了吗?其实东离忧从未想过死?他还想着先破后立?重新复国?
    “别想了,没看人家还跪着?赶紧让人起来啊,一点也不怜香惜玉。”东离忧嫌弃地摇摇头。
    明雾:“……”
    他磨了磨牙,学着东离忧说话的腔调开口:“今时不比往日,不必行此大礼。”
    “是,公子。”夫人起身。
    她看了看明雾:“十一还以为,今生再见不到公子了,如今能再见到,想必其他几个弟兄们也会十分欣慰。”
    东离忧敲了敲明雾的手背。
    明雾顿了顿才道:“我刚到闽南,对此地暂且不熟,等修养精神过后,还需你多为我讲解。”
    “是,十一这就吩咐人准备房间,您暂且在此稍等片刻。”说罢,夫人便当真放心地把他留在这儿,独自转身出了门。
    等周围没了人,明雾这才揪着东离忧的衣袖,“现在能说说了吧,为什么明明远在京城,却还在闽南有这些布置?”
    他忽然福至心灵,这里的知府大人应该也是东离忧特意选的,未必是他的人,但却是很适合的人。
    没有这样的甩手掌柜,又怎么能让东离忧搞风搞雨?
    东离忧失笑,抬手一敲帷帽边缘,并顺手替明雾将它摘了下来,“别多想,我哪有什么布置。”
    “不过是一些巧合。”
    明雾反问:“巧合?”
    东离忧想了想道:“刻意安排的巧合?”
    明雾:“……”
    “他们原本是为我做事的暗卫,安排他们最后一个任务后,我便放他们自由了。”
    “那他们知道你没死怎么一点也不惊讶?”明雾皱眉。
    东离忧:“额……你知道的,人之将死,为了让他们完成我的要求,总要说些半是宽慰半是威胁的好听话。”
    明雾懂了,这家伙就没和别人说他打算去死,让人家以为这只是他一时之计,先破后立,徐徐图之。
    这人怎么这么多心眼子?
    “既然都过去了,你又找回来做什么?”
    他还以为这家伙带自己来这么远的地方去为了远离京城,隐居,毕竟山高皇帝远,这么远的地方,他就算用真容生活,只要低调些,应该不会那么倒霉被发现身份。
    亏他还以为这家伙良心发现,觉得他一直化妆扮成别的模样躲藏对不起他,特意走的这么远。
    结果……结果……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气。
    “这不是为了你吗。”
    “为了我?”明雾瞪着他。
    东离忧一脸理直气壮,丝毫不心虚,他笑盈盈地看着明雾道:“你不是想做附加题吗?”
    “现在你有钱有人有地,如你所说,就算是将上头那个知府换了也无人会阻止。”东离忧看向明雾,半似玩笑半似认真道,“你让我瞧瞧,附加题,怎么加分的。”
    第133章 青史何名18
    三年后
    焕然一新的闽南呈现在往来游商眼前。
    李老板从船上下来,上了码头,看着附近来来往往搬运的各种箱子货物,还有干活人的精神面貌,几乎有些不敢置信。
    “这、我几年前来的时候,可还不是这副模样。”
    那时的闽南穷困贫瘠,他还遭人抢劫,若非如今闽南的东西在外名气日大,且肉眼可见的畅销,他也不会冒险再次踏上这片土地。
    为他引路的掮客咧嘴一笑,“劳您惦记,咱们这儿的珍珠、海产、鲜花、水果都是顶级的,您来了绝对不吃亏!”
    李老板正是为了那珍珠而来,随着《珍珠记》的火爆流传,闽南珍珠的名气也越来越高,不少男女都想买上一颗一串闽南的珍珠,瞧瞧话本里的严五郎花费了三月才挑出,又花了一月才做好送给朱珍娘的珍珠发簪和手链是什么模样。
    掮客引着李老板在街上闲逛,给他介绍着这里的特色和风土人情。
    走在大街上,随处都能看到卖珍珠的,谁都敢标着“朱珍娘同款”。
    走到一家酒楼,李老板看呆了眼,这三层楼高的建筑,这刷的亮堂的红漆,还有高高挂起的红灯笼,尤其是那窗户,用的竟是流光溢彩的琉璃,这是何等大手笔!
    “这琉璃也是我们闽南今年新出来的,还有各种颜色,做成的各种器物好用又美观,在外面可价值不菲。”
    李老板心情激动,有些后悔自己带来的钱财不够多,珍珠他要,琉璃他也要。
    酒楼进去,便见那台上正演着戏,好巧不巧,正是《珍珠记》。
    话本写一个海边渔民之子,在一次偶然中,对当地高门大户家的小姐一见钟情,他自知配不上,便发奋图强,读书上进,考取功名,最后抱得美人归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可其中男主人公的暗生情愫,男女主人公的相识相知,春心萌动,心照不宣下的情意流转,既含蓄又大胆,动人又浪漫,勾得无数小媳妇大姑娘向往羡慕,被人演出来,更是勾得人心动不已。
    男主人公贫穷却上进,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是事业地位还是佳人,他虽喜欢女主人公,却又十分守礼,无论相识前后,都待女主十分尊重。
    “姑娘是山上雪,天上云,我若想配得上姑娘,那就要让自己变成高山,触摸天边,而非让雪融化成水,让云降为雨,落在地里。”
    “这珍珠是我一颗颗亲自挖出来的,也是一颗颗我亲手镶上去的,簪子是我亲手打的,再无旁人知道,若是将来有幸迎得姑娘,那它便是三生有幸,若是将来无缘,姑娘便当它是随手捡来,当个无名的玩物罢了。”
    “能有姑娘一人,便耗尽了我此生的缘分和幸运,别的姑娘自有别的幸运。”
    戏台上的书生演着所有人心中的严郎,酒楼里里外外坐满了人,楼上的雅间也能瞧见大胆探头的小姑娘们。
    如此盛况,在其他话本流传的地方也毫不稀奇。
    李老板家中的几个女儿也整日缠着他要珍珠,正是瞧见其中的商机,才有了再一次的闽南之行。
    在此之前,他自己却并未真的看完这个话本,如今瞧见,心中也立时明白它为何如此受欢迎,毕竟,若是他的女儿也有这样一位爱慕者,他也很乐意将女儿嫁给对方。
    城内人人衣着整齐体面,面带笑容,那是对生活的希望。
    每隔一段路有官府的兵丁驻守,管理城中治安,因而街上鲜少见人闹事。
    李老板看得连连称奇,“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知府大人治理此地,想来功劳不小啊。”
    掮客却摇头笑笑,“李老板这可就说错了,闽南能有这番际遇,可和知府无甚关系,要谢也应当谢公子。”
    他口中的“公子”,正抬脚将某个扰人清梦的鬼踹下床去,东离忧熟练地翻滚一圈,下地站起身,抖了抖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甩了甩头发,悠哉悠哉道:“明兄脾气越来越大了,可见是有钱有人有本事,在外有人投怀送抱,便不将我这糟糠妻放在眼中了。”
    枕头甩了过来,“再乱叫就给我出去。”
    东离忧一把将枕头接住,笑盈盈道:“明兄,凡事应当心平气和,近日大夫说你心火旺盛,这可对身体不好。”
    明雾拉高被子蒙住自己,心火旺,他为什么心火旺这人不知道吗?
    日子好了,这鬼便越来越不安分,前些日子竟还故意在他脖子、手臂留下印子,害的别人都以为他在天音楼养了个红颜知己,有胆大的还说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不如迎进门给个名分。
    名分,给个鬼的名分!
    他难道要娶个鬼吗?
    傍晚,东离忧拉着明雾出门闲逛,夕阳余晖,晚市未散,明雾并未撑伞,一人一鬼身边并无其他人跟随。
    “你让人写的这话本倒是热闹,整日演出,整日都有人瞧。”东离忧望着灯火通明的酒楼说道。
    当年东离忧让明雾试试,明雾还以为他要造反,得知他只是想以闽南为试点,想要看看能不能让这个地方改头换面后,明雾的心情也没好到哪儿去。
    他只是穿越,又不是来古代搞建设,建功立业和他这个前朝末帝的壳子有什么关系?
    搞这么高调,不怕死吗?
    谁知没多久,东离忧又给他搞来一道圣旨,还有许多宫里来的赏赐,一同来的还有一个小爵位。
    明雾傻眼,这才知道东离忧这家伙早在数年前就用另一个身份和当时还只是个小将军的周衍搭上线,送了不少钱。
    他竟然连这个公子的身份都是确确实实,有头有尾的。
    “比不得你,未雨绸缪,那么早便想到了今日。”
    东离忧含笑理了理明雾的头发,“还是明兄厉害,我说试试,便当真试试,竟还当真让明兄做到了今日,闽南有此变化,多亏了明兄,明兄受百姓爱戴,也是应当。”
    明雾歪头看了看他,“我还当你要遗憾我没有为你积蓄力量暗中造反。”
    东离忧知道他只是开玩笑,“造反哪有如今的日子好过,人人都知道明兄是闽南人,幼年离家,如今有了能力,想回家为家乡尽绵薄之力,闽南变好是你的功劳,变坏却和你无关,哪里还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
    明雾这才勾唇笑道:“其实这些都是雕虫小技,想做到也不算难,不是我,也有旁人。”
    “明兄莫要妄自菲薄。”东离忧伸手微微挑起他的下巴,笑盈盈地吻上去,“除了明兄,还有谁会放着万紫千红不要,偏就养我一个鬼?”
    明雾下意识看向周围,当然,并没有人看见东离忧,明雾只能故作淡定地站在原地,片刻后,东离忧退开,也不过是被轻飘飘地瞪了一眼。
    明雾甩袖走在前,东离忧笑了笑大步跟上。
    “张兄弟,这外面无风无雨,怎得还有人举着伞?”李老板疑惑问,“可是当地的风俗习惯?”
    掮客还没开口,身边便有一人听到后笑着道:“这位大哥是外地来的吧?您有所不知,公子他外出时必定会撑一把伞,有人认为这是在聚福,又或者是单纯崇敬公子,便有人争相效仿,如今已经成了习惯,流行许久了。”
    明雾脚步顿了顿,转了个方向,走了另一条路。
    他并不想听行在别人口中有多厉害,撑伞的动作有多时髦,没瞧见他都不想白天出门了吗,却想不到别人将它玩成了流行。
    好笑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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