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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千深情 第154节

    就是东离忧有些咋舌,他也没想到,自己从前当真是个狠人,史书竟没有冤枉他。
    他真坏,但他喜欢。
    “陛下。”皇后低声唤道。
    周衍收回视线,微蹙的眉心松开。
    “陛下可是累了?不如闭眼歇息片刻,有臣妾在,必不会误了时辰。”
    周衍摇摇头,“无事,朕不累。”
    他只是不知为何有片刻晃神。
    “今早张统领来禀,并未找到陈厉帝,乱葬岗的火已经烧完,许是那暴君的尸身已经烧成了灰烬,再找不着了。”皇后说着其他事,提提神。
    “……继续找。”
    回到住处,明雾不等东离忧进门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东离忧:“……”
    好吧,他若无其事地穿上进去,“明兄怎么了?可是今日谁招惹了你?或许我可以帮你对对方小惩大诫。”
    明雾瞪他,“你还想去吓人?”
    东离忧歪头,“有何不可?我如今可是鬼。”
    明雾:“……那你吓自己吧,我且瞧着。”
    东离忧:“……”哦,原来招惹他的是自己。
    “今日我可是惹了明兄不快?”他想了想,仍是没想到自己哪里惹对方生气。
    明雾却不提,而是皱眉盯着他,“你瞧见皇帝了,可认识?”
    东离忧点头。
    明雾心中的想法彻底落了空,他抿唇皱眉,纠结地看着东离忧,“你真是东离忧?那可是史书被后来人篡改,将你丑化了?”
    东离忧眨了眨眼睛,他倒是没想到,都这样了,明雾竟仍觉得他是好人。
    对上明雾的视线,他颇觉有趣。
    他无辜地摇摇头道,“没有哦。”
    “我确实杀了皇帝他爹,还流放了他全家呢。”
    明雾:“……”
    东离忧微微一笑,“明兄所知道的史书上的那位暴君,确实是我,惊不惊喜?”
    惊喜你爹!
    明雾死死咬唇,才咽下这句脏话。
    第121章 青史何名6
    帘外沉云,青衣雨巷,青年一手挡雨,一手将几个铜板递给巷子口卖早茶的大娘,“大娘,给我两碗豆花,放葱。”
    “好嘞!小哥慢些吃,我得中午才收摊。”大娘将两碗豆花装好递给他。
    淅淅沥沥的雨滴连绵不绝,小巷里的路湿滑无比,端着两碗豆花,明雾再没手挡雨,只能任由雨水将自己淋湿,等进屋时,水珠顺着他的下颌线往下不断滴落。
    长睫微垂,雨珠似泪珠。
    东离忧的视线从窗外移向门口,见明雾手忙脚乱地将正热乎的豆花放在桌上,“吃早饭了……”
    说完却顿住。
    明雾一拍脑门,懊恼道:“忘了你是鬼,不需要吃东西。”
    这些日子和东离忧住在一起,习惯了看得到对方,习惯了和对方像正常人一样交流,习惯了将对方当做人。
    像今日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回。
    明雾在现代并非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他做不出什么大餐,但是简单的饭菜将自己喂饱却没问题。
    然而到了古代,他的一切技术都败在传统灶房下。
    第一次尝试,最终得到一锅烧焦的稀饭,是的,烧焦的稀饭。
    之后他就不怎么动手了,免得浪费粮食。
    只是经常忘记东离忧不需要吃东西这件事,让他多少浪费了些粮食。
    “这豆花不能久放,屋里又没有干净的空碗,这碗待会儿去要去还给人家的。”
    总不能豆花一起还了吧?不说对方会不会退钱,就说这样买了熟食却又退回去的事,他还从未做过,明雾抬了抬眸,咽下一口豆花,对东离忧道:“你上次说能碰到奏折是因为你在上面写了字,奏折与你相关,便能碰到,那这碗豆花能不能也这样?”
    东离忧摊手,“我也想成全明兄所想,可我身无长物,更别说用笔题字。”
    既没有笔能让他写,他的字也落不到那碗上去。
    明雾垂眸看着手中的碗,不知在想什么。
    东离忧其实有点好奇,就像他好奇明雾为什么明知道了他是陈朝暴君,却仍如过去那般和他相处一样。
    他就不害怕吗?
    既不怕他是鬼,还不怕他杀人无数?
    这样来看,这位明兄,应当也非凡人,就是不知这不凡来自何处。
    东离忧思绪流转不过一瞬,耳边便传来明雾的声音。
    “好了!”明雾端起另一碗他没碰过的豆花,走到东离忧面前,“你试试看,能不能碰到?”
    东离忧看他一眼,对上他的视线,拒绝的话并未说出口。
    他伸手去碰,本以为和其他东西一样穿过,手指却在下一刻触碰到了那点湿润和温热。
    碗身的雨水沾上指腹,与它一同传来的,还有豆花的温度。
    当他稳稳端住豆花,还是在一瞬陷入沉思,忽而抬眸道:“是供奉?”
    明雾点点头,“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供奉,反正我想着希望能把它给你,然后你就能碰到了。”
    “现在就请陛下帮我解决了这碗豆花吧。”
    东离忧轻笑,“明兄倒是能屈能伸。”
    从得知他当真是陈厉帝后,明雾便时常叫他陛下,不过他能听出,若说别人口中的陛下是种尊称,或者带着嘲讽,那明雾口中的陛下便是调侃。
    他听不出明雾对他的半分敬意。
    却也没有惧意。
    明雾无奈摊手,“没办法,老天爷又不给我换个身体。”
    既然和这人绑定了,还不能强行解绑,不就只能自己接受吗?
    他既不会因为和东离忧当室友就赞同他做过的事,也不会因为东离忧的过往就抗拒他在身边。
    人生啊,就是这么操蛋。
    东离忧捧着碗,迟疑地看了这碗片刻,视线扫到碗沿的缺口,以及那明显用铁丝修补的痕迹时,下意识眉心微蹙。
    明雾挑眉笑了笑,语气里略带看好戏的得意,“我说陛下,都是鬼了,就别那么讲究了,乱葬岗都待过,还嫌弃这碗破吗?”
    它只是破,又不是脏。
    东离忧看他一眼,面色如常地端着碗往嘴里喂了一口。
    东离忧生前死后虽遭人人唾骂,但在他恢复的那些记忆里,直到死前,他都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人间的富贵繁华,他都见过尝过,像豆花这种市井粗食,以往绝无可能送到他面前。
    “好吃吗?”明雾感兴趣问。
    东离忧顿了顿,才道:“口感尚可,味道清甜。”
    就是他不喜欢里面的葱花,总觉得和豆花并不搭。
    明雾悠悠看着他,“陛下在宫里享用的山珍海味,也是百姓们用这些粗食一点点堆起来的,早该尝一尝才对。”
    东离忧瞥他一眼,“明兄对我似有诸多意见?”
    “算不上意见,只是一点点小小的看法。”
    东离忧微微一笑,并不多言。
    说他丧尽天良者,多是自诩仁义的道德君子,说他祸害天下者,多是读过几天书,便将天下挂在嘴边的读书人,说他罪百姓者……
    “明兄读过书,可曾入仕做官?”
    明雾扬起唇角,“是读过书,不过,我们的读书,却不一定是为了做官。”
    东离忧沉思片刻,“读书以启智明理,想来明兄家长应当是文风浓厚之地,读书之人,不在少数。”
    不在少数都已经是谦词,京城江南等富庶之地,读书人不少,读书只为明理而非前程者也少之又少。
    东离忧想,那应当是一个让人难以想象的圣地。
    明雾:“……”
    他沉默了片刻,才看着东离忧叹息一声道:“你很聪明。”
    “若是你将这份聪明用对地方,或许,也不会是现在这种结局。”
    东离忧方才还在钦佩明雾家乡,此时却又有些无语,若是读书人全都是明雾这样的傻白甜,那这书读得有什么意思。
    下一刻又转念想到,或许并非是刻意以书愚民,而是天下太平安宁繁盛已久,不需要人人都深研历史,正如天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那般。
    “纵然我聪颖过人,天资不凡,可天下也并非是一人之力所能左右。”
    “世上有聪明人,却也有愚人、蠢人,甚至后者更占据大多数,聪明人能算计聪明人,却算计不了蠢人。”后者往往能凭一己之力将棋盘弄得乱七八糟。
    “更遑论天下人。”
    东离忧从未看轻过自己,但他也不会觉得自己能对付天下人。
    明雾捧着自己这碗豆花,不知不觉,豆花都已经凉了,窗外雨声减稀,檐下雨声却还未停。
    “陛下念头通达,也不知因何留恋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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