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
沈怀瑾略显同情:那也太惨了,家里不让养,你是不是特别羡慕别人有猫?没错,我小时候特别羡慕别的小朋友家里有小动物。
你小时候要是认识我的话,一定会羡慕到抓狂!我外公外婆家里养了两只猫一只狗,小时候我出门都是左手抱猫右手牵狗,特别气派哈哈哈!
沈怀瑾打开了话夹子一样,开始讲那几只小动物,林逸深就在旁边认真听着,时不时回应一下,不忍打断。
这么有活力的沈怀瑾已经很多年没有面对面过了,当初缠着自己带他一起复习的画面浮现在眼前,沈怀瑾各种招数都用上,把他搞得实在招架不住只能答应下来,林逸深被眼前少年发亮的双眼晃了神儿,埋下了一颗尚未发芽的种子,在以后的日子里破土成长,只可惜长成大树的只有他一个人
两人这种和谐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去洗漱,临上床的时候林逸深已经凭借自己投其所好的能力荣升成为沈大头的干爹。
林逸深怜爱的看着沈大头:没关系,总有转正成为亲爹那一天的
两个人头对头睡下,第二天是被对面文柯一声咬牙切齿的沈怀瑾三个字吼醒的。
宿舍里三个人迷迷糊糊醒来看到的就是文柯顶着气急败坏的一张脸坐在自己床上,修长的手指扼住沈大头命运的后脖颈将他拎了起来,整只猫在这种气氛下怂的一动不动,不用想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怀瑾!你儿子的活动范围和之前说的有点出入啊!
文柯早上一睁眼就被自己枕头上的猫吓一跳,大脑正常运转后认清了现状,枕头上都是猫毛!洁癖星人瞬间炸毛。
沈怀瑾望过去的时候大头正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和他对视:铲屎的愣着干啥呢?还不快点救猫!
那什么~花儿呀,你大侄子这不是喜欢你嘛,想要进行友好交流不小心越界了,你放心!我一定好好教育他!沈怀瑾下床把自家闯祸的猫儿子拎到自己猫窝去干饭,贡献出自己的粘毛器,又答应了出去帮忙买早餐,才安抚住文柯。
苟询躲在一边幸灾乐祸,沈大头,挨收拾了吧哈哈哈!
林逸深也默默拿出了另外一个粘毛器,把自己床上的毛收拾干净,很明显,他干儿子越狱的轨迹还包括他这里。
沈怀瑾出门买早餐的时候,沈大头吃饱喝足又回到了他的床上,和邻床的林逸深大眼瞪小眼。
林逸深没想到沈大头还挺喜欢他的,后腿一个助力蹦到了他身上,和在墓地那天一样,只不过型号差了些,现在还没有后来那么敦实。
林逸深对猫猫狗狗说不上特别喜欢,家里也没养过,主要还是他嫌弃宠物太粘人,现在为了攻略沈怀瑾,和沈大头亲近起来就成了必须的,他还真没什么这方面经验。
最近需要恶补一下这方面知识,索性关注了一大堆宠物博主,甚至还去找动物医学的朋友借了些专业书,对猫的认识也不仅仅是黑猫,白猫,橘猫,而是已经深入到了猫咪的生理病理学,用功程度堪比高考。
第6章 排练
一个宿舍里多了只猫其实对他们影响不大,也就是回宿舍之后记得关门了,平时学习的时候总是会随机选人赖在旁边,啃啃笔头,蹭蹭手背,把小身板平铺在书上撒娇,进行一系列干扰活动。
宿舍原住民也已经习惯了多出这么个小东西在周围晃悠。
林逸深通过自己的默默努力,终于把自己在大头的内心顺位提升到了文柯之前,具体表现在两人同时叫名字它会转头跑去他那里。
苟询有一次看到林逸深蹲在阳台偷偷给大头加餐,嘴里还小声说着:儿子多吃一点,别让你亲爸发现,还是我对你好吧?
苟询:这个干爹可太拼了
这一天下午只有两节课,林逸深准备剩下两节课也找个空教室学习算了,之后直接吃晚饭再回宿舍,推了推旁边正收拾书的沈怀瑾:一会儿去隔壁自习。
啊?自习?今天我就不和你一起了吧,乐队的朋友叫我一起排练,院里元旦晚会非要让我们去表演首歌,得商量一下。沈怀瑾也不想上,都大四了,课业这么重,想想都窒息。
我还没看过你们乐队排练,我可以跟着去吗?林逸深向外走的身形一顿,但是反应很快,马上提出想一起去。
当然可以!深哥你转性了?以前不是不太喜欢去看这种晚会节目的吗?以前怎么说的?对!太吵了,你们去吧。
沈怀瑾学着林逸深以前拒绝他的话,语气神态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逸深以前确实不太喜欢,只在大一的时候去看过一场他乐队的演出,还是被沈怀瑾拖着他们宿舍一起去的。
认清自己对他上心了之后再想去看就没机会了,重来一次,他想把以前错过的都补上。
哦,我突然觉得还是要融入人群,所以到底可不可以去?林逸深找借口都不用打草稿的,自从重生以来,他觉得自己有些变了,除了心态变年轻以外,对待沈怀瑾竟然已经可以睁眼说瞎话的程度。
这有什么不能看的,走,和我去排练室!就怕这么个帅哥在旁边看着他们会紧张哈哈哈!
沈怀瑾带着林逸深来到了大学生活动中心,因为要排练专门申请的场地,里边已经有人在等了。
深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些是我们乐队的人,鼓手刘阳,键盘手罗莎莎,贝斯手韩成。沈怀瑾笑眯眯的给他介绍队友。
你们好,我叫林逸深,是沈怀瑾的室友。林逸深礼貌的和大家打了个招呼,没想到竟然都认识他。
嗨呀!不用介绍我们也知道,临床学院的学霸嘛,沈怀瑾在我们面前提过多少回早就数不过来了,今天终于见到真人了,是真的帅啊~
罗莎莎是个性格爽朗的短发女生,对于常存在于别人描述中的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表现出了极强的好奇心。
罗莎莎,收起你的好奇心,你男朋友在旁边儿呢!旁边染着棕色头发的刘阳用双手把她的头转过来,开起了玩笑。
还不让我看会儿帅哥了?霸道!罗莎莎被男朋友捧着脸,口齿不清的抗议。
队长韩成在旁边无奈的笑了笑:你别介意,他们成天吵吵闹闹的,跟两个小学生似的
对,他们俩小学鸡配小学鸡,幼稚到一家去了,咱不用管他们沈怀瑾吐槽起来也丝毫没有队友情。
没有,我还挺羡慕的,这样挺好。林逸深想到自己和沈怀瑾,什么时候他才能拉着沈怀瑾对别人说这是我男朋友呢?
深哥,你别闹哈哈哈!你要是想谈恋爱,门外排队的女生不得一卡车啊很显然,沈怀瑾误会了他的意思。
林逸深也没解释,笑笑就过去了。
林逸深找了把椅子,坐在角落看他们排练,歌曲定的是五月天的《星空》,还挺适合他们的,沈怀瑾是主唱,声音有别于原唱,却多了些这个年纪该有的青春与活力,很能感染到别人。
中间还做了一些改编,林逸深默默看着几个人在抠一些细节,讨论方案,沈怀瑾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身上有种特别的吸引力,让自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几个人来来回回试了好多遍,终于敲定了一个版本。
林逸深坐在边上认真的看着,偶尔拿出手机看看,别人只以为他在玩手机,如果后方有人的话,就能看到他打开了摄像头,偶尔按下快门,把照片保存进一个相册里,再满意的关掉屏幕。
结束后沈怀瑾不需要收拾乐器,拉上林逸深先溜了:我们先去吃饭了!下次再约!只留下其他三个人在身后大骂他只顾着室友情,没有队友爱。
沈怀瑾才不管他们,用腿一勾关上门,将几人的声音隔绝在门内。
不叫他们一起吃吗?林逸深迈着长腿跟在他身边,回头望了望排练室,嘴角有点压不住了。
他们仨都是有家室的人,一起吃饭的话你将会清醒认识到自己另一重身份:单身狗一枚,我可不想去打扰人家二人世界,咱们俩单身人士互相慰藉吧。
快点!再晚点食堂的限量鸡蛋羹就没了!沈怀瑾拉着林逸深的胳膊狂奔,那可是鸡蛋羹里的爱马仕,想吃一次得提前去排队。
林逸深好笑的一使劲儿把他奔出去的身子定住:真的不用急,我给窗口的大姐打电话帮忙给你留了一份,慢慢走就好。
这都可以?你什么时候拿到大姐电话的?
上周吧,路过正好想到了就试了试,大姐人还不错,答应我有需要打电话就行。
沈怀瑾上下重新打量着林逸深:原来大姐喜欢你这一挂的,怪不得我去要没成功呢,我沈怀瑾终究是错付了!
好了,别贫了,快去吃饭吧,再晚一点我可不确定你的鸡蛋羹还能不能留得住。林逸深卷起书敲了下深怀瑾的手肘,迈开步子先行一步。
沈怀瑾笑嘻嘻的跟在身后:啊~有个男女老少通吃的朋友就是舒服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沈怀瑾的朋友圈:论有一个男女老少通杀的朋友的好处之一,吃鸡蛋羹再也不用和一群丧尸抢了!
第7章 救场
大四是他们在校上课的最后一学年,准确的说一学年都不到,下学期只有一半时间在校,课程全部结束就要下医院参加为期一年的毕业实习了。
不像其他专业越到后边课程越少,他们临床医学专业这个学期课程依旧很满,提前一个多月,考试日程就出来了,除了12月拖拖拉拉的提前考,还有最后一星期不间断的考试。
苟询结束图书馆自习后回到宿舍,书包一甩,瘫在自己的椅子上仰天长啸: 啊!我要退学!这日子没法过了!22岁了我竟然还在上高三!
文柯把自己的保温杯拿出来喝了一口黄芪枸杞泡的水,淡定的转过头问林逸深:啊深,这个月第几次了?
林逸深假装思考两秒后一本正经的开口:第三次了吧?公布考试日程一次,隔壁宿舍背书背哭他感同身受说了一次,加上今天,第三次了。
文柯:哦~那加上之前的,这应该是他大学生涯中第34次了吧?我从未见过像他一样执着的人
喂!你们够了啊!说还不让说了么!苟询恼羞成怒,端起桌上同款保温杯干掉了半杯冷掉的水,压制住暴躁的内心。
诶?啊深你都回来了,沈怀瑾怎么不在?沈怀瑾的椅子被长大圆了一圈的沈大头占据,听到亲爸的名字正抬头望着他。
他去排练节目了,晚会时间快到了,团委那边盯的紧,提了不少修改的意见,这几天要验收,刚才说已经往回走了。林逸深解释道。
我的天啊,沈小瑾这精力真是够旺盛的,课业这么紧还有时间去排练节目,佩服佩服~苟询甘拜下风,话音刚落,谈论的主人公就回来了。
啊!气死我了!沈怀瑾把大头抱起来坐下,一顿毫无章法的乱撸,被大头给了一爪子才消停下来。
怎么了?林逸深询问道,另外两个也好奇的看着他等后续。
还不是校团委那个丁主任,今天说鼓手懒洋洋没有活力,明天说气氛差了点,后天又说干脆来个串烧算了,想一出是一出,今天又说还是第一版比较好,要不是看她年纪大了,真想让她自己上得了!
沈怀瑾炸毛的时候只能顺毛捋,林逸深深谙此道,把水杯递过去:她就那样,别跟她一般见识,先喝口水~
另外两个人紧接着跟上,苟询:没错,下次她行她上,别答应她出节目。
文柯:听说过这人,还真是几年如一日的不招人待见~
你们什么时候表演来着,没有考试的话倒是可以去看看。林逸深顺势转移话题。
12月25晚上在体育馆,那天上午有一门考试,刚好不耽误,深哥你要去吗?可以给你留前排的票。
啊深,你变了,你以前明明对这种晚会都是懒得去的!文柯摸着下巴思考,他是宿舍里心思比较细腻的人,这两个月总觉的林逸深有点不一样了,但是又说不出来具体哪里,奇怪。
这应该是在校期间最后一个晚会了吧,留个纪念。他这个理由倒也算合情合理。
那干脆你们俩也一起去吧,以后可就没机会了~沈怀瑾这么一说,就促成了4425又一次校内团建。
***
离晚会表演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出现了一个突发事件。
你说韩成的手腕扭伤了?严重吗?林逸深略显诧异。
不太严重,骑自行车被人撞到摔了一跤,骨头没事,但是左手手腕扭伤,现在肿着呢,要休养一段时间,下周的晚会肯定是上不了了,我正愁该去找谁顶替呢
沈怀瑾抱着床腿,耷拉着脑袋正唉声叹气,眉头皱在一起,试图想出解决办法来。
找不到人救场吗?
问了几个,不是在实习没时间排练,就是准备考试,挺难的。
三个人确实撑不起舞台。
对啊,如果只剩三个人的话这个节目估计就不用上了,虽然不喜欢主办的老师,但是准备了这么久如果不表演的话还有些遗憾。
林逸深想了想,做了个决定:我可以试试。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不去嗯?你说什么?沈怀瑾卡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可以试试,我会弹贝斯。
这项技能还是林逸深初中叛逆的时候学的,没错,林逸深这种人也曾经叛逆过,他的叛逆表现在他爸让他学厨艺,他把从小到大攒的钱拿去报班学贝斯,尤其喜欢他爸在家研究新菜式的时候插着音响弹贝斯表达反抗的意思。
不过过了那个劲儿之后就没再这么幼稚,贝斯却也一直没有放下,还保留着手感。
深哥你会弹贝斯?看着一点也不像啊!而且我也从来没听你提过!
迎着沈怀瑾探究的目光,林逸深眼神躲避,有点不自然,毕竟自己那点短暂的叛逆时光不太想讲出来被沈怀瑾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的形象需要维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