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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章 别太贪

    二十万两银子!
    多吗?
    那得看对谁。
    对普通百姓或军士,无异于天文数字,但如果对冯保或李成梁这样的人来说,也不过尔尔。
    想当初,筹建天上人间时,冯保以个人名义拿出一百万两,然后哭着嚷着说自己山穷水尽,家底儿全搜出来了。
    这话也就说给李太后和万历皇帝听听。
    反正水墨恒是不信。一百万两,岂能掏空大公公冯保的家底?
    正如二十万两,岂能让李成梁变成一个穷光蛋?
    哭穷而已!
    只是不像水墨恒所处的上一世。
    那个世界的人都喜欢装逼炫富。
    所以,尽管李成梁肯定也富不到像张简修说的那么夸张,随便翻两个旮旯就能凑出二十万,但要说二十万让李成梁变成穷光蛋,打死水墨恒都不信。
    只能说是破财。
    就当破财消灾吧!欠我水墨恒的命,都没跟你算呢,二十万算什么?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
    但水墨恒也担心另一个问题:让李成梁放点血犒劳一下将士,到时候李成梁肯定要找补回来。
    那他会从哪儿找?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军功的增多,李成梁贪婪的性子,也是越来越明显!
    念及此,水墨恒直言不讳地对李如柏道:“放心,别人不清楚,我清楚,二十万两银不会让你爹变成穷光蛋。但我需提醒一点,也算是警告吧,希望你回去告诉你爹知:银子多少是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够花就行,别太贪了!”
    尤其强调那个“贪”字。
    “就是。”张简修愤愤地附和道,“我家你也去过,比起你家,是不是寒碜得多?你看,我们家六兄弟全和父母挤在一个宅子里。再看看你们李家,你和你哥、你父亲分开着住,一人一个大院子,还霸占着总兵府。”
    “什么话从你嘴里吐出来就不是味儿,什么叫霸占总兵府?”李如柏气得一瞪眼。
    “反正就是你们李家比我张家的院子多、钱多、富裕得多。这个没说错吧?你爹才一个总兵官,而我爹是堂堂大首辅。大哥提醒得对,让你爹别太贪婪。”张简修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世人谁都不傻,你李家有钱,你爹贪婪,我都知道,难道朝臣不知吗?我爹在任,尚能罩着你爹,可我爹总有退休的一天,到时候万一有御史弹劾,跟你爹算起旧账,到时候哭的恐怕是你李家。我张简修这话说得不中听,但自认为这是良言。”
    李如柏吃惊地望着张简修,半天说不出话来。
    水墨恒跟着也心平气和地劝道:“知道你一向不喜欢听张简修唠叨,但他刚才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据我说知,弹劾你爹的人不在少数,只是被张先生压了下去,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将你当作朋友,才说这些逆耳的话。你爹现在如日中天,该有的名声和地位全都有了,还奢望什么呢?希望你回去将我和张简修的话带到,这是忠言,对你爹和你们李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李如柏点了点头:“多谢提醒!我一定带到。”
    对水墨恒,李如柏还是毕恭毕敬,不敢违。
    倒也不全是因为水墨恒的地位和身份,而是李如柏自己知道,他们李家真的很富裕啊!
    脑残都知道,一个当官的,即便当再大的官儿,靠朝廷的薪俸和赏赐也富不起来。
    所以,李如柏神情上看是十分痛恨张简修,想剁了喂狗,可心里还是感激张简修。加上水墨恒谆谆告诫,更是让他觉得,确实有必要回去提醒父亲。
    “多谢”二字,已表明他的态度。
    ……
    送李如柏离开时,水墨恒还尽一番地主之谊,送了他一大堆腊肉、腊肠、腌菜等天上人间特有的食品。
    李如柏高兴。
    这个朋友没白交啊!
    交朋友就得交这样的,够义气,真讲究。
    ……
    派往辽东送杨燮副将银子的下人回来了。
    向水墨恒禀报说,杨燮副将只肯收两万三千一百两银,其它几千两死活不要。
    最后还是李成梁来收了。而且,还让带回来一句话:钱太少,还能多给点不?
    我日!水墨恒一听不高兴了:“就是说,那几千两银子被李成梁截走了呗?”
    “是。”
    “操!这王八蛋!”水墨恒一跺脚,恨不得立即飞往辽东,一分不差地将银子要回来。
    “小人该死!”几个送银子的下人吓得一哆嗦,当即拜倒。
    “不关你们的事,下去吧,辛苦你们了。”水墨恒一摆手,想着杨燮还算个讲究人,李成梁……哎!
    甚至想着是不是该弹劾弹劾李成梁?让他在辽东放谨慎些,不要那么嚣张,这样不好!
    不过,想着与李成梁的过节,还是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水墨恒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
    还得享受生活呢!
    还有许多大事等着我去做呢。比如生孩子,比如建手工作坊,比如帮助张居正改命……
    几千两银子,哼,就是肉包子打狗吧!
    爷不在乎!
    ……
    两个月后。
    一位落魄的年轻人,骑着一匹瘦得不能再瘦的马,来到天上人间的正门口。
    不过,说他落魄也不落魄,因为这个年轻人至少有马骑,而且还带了两个随从。
    只是面相和服饰看起来……惨不忍睹。
    灰头灰脸,就像刚从沙尘暴中走出来的一样。
    再看他身上的服饰,破破烂烂,大窟窿小洞,几乎衣不蔽体,就像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若不是他骑着一匹马,后头跟着两个随从,怎么看都是一乞丐。
    他看似非常虚弱。
    眼神里也没什么光芒,与他这个年龄很不匹配。朝气勃勃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气质嘛。
    当他抬头,看见“天上人间”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时,那一刻他松了口气,但内心随之忐忑不安起来。
    两名随从更是落魄,样子懒得形容。其中一个道:“王子,我们终于到了。”
    不是汉语,而是蒙语。
    对,这位被称之为“王子”的年轻人,正是速把亥的儿子把兔儿。他很听他爹的话,来到天上人间。
    一路上,几乎乞讨而来。
    但其实,也不是因为没有盘缠,而是因为他们的蒙古口音。
    没有人愿意与鞑子搭讪,做他们的生意。
    而他们,也失去了平时最得意的本领:抢劫。除了抢劫,似乎与汉人无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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