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所以明明他们举的基本上就是诸葛的大头像,警员们还是很潇洒地一一摆手:“走吧。”也有因警员过多,诸葛眼睛太少,实在没法控制住全局的时刻,这时候我们的司机朋友就好像是诸葛肚子里的蛔虫,喊都不用喊,噌地就疯狂加速,车子直接蹿出去闯关卡,接下来我就去摸扑克交给诸葛,然后趴在车窗上看后面的连环撞车秀。
依我看,只要多给诸葛几副扑克牌,就算美国入侵阿富汗的全体军队都在我们屁股后面,他们也会被诸葛布下的各种阵法带到沟里去。
有一天我们遇到的路段盘查特别多,他很快就把车座下面储存的扑克牌用得七七八八了,当我对该重要战略物资的匮乏表示担心的时候,他罕见地多说了几句话:“扣子也是可以的,玻璃珠子也是可以的,一把灰尘也是可以的,你的头发也是可以的。
“阵法无处不在,与天地一形一色,一根一源,一终一始。
“不拘于物,不役于形,不限于地,不动于天。”
我听得一头雾水,说:“什么?”
诸葛耸耸肩。
这段对话发生的时候,我们终于下了车,面前是一大片极为旷远的草原,草原上有一长条孤零零的平整跑道,一架小飞机停在跑道尽头,舱门打开。诸葛拍拍我:“走吧。”
他走起路来我才发现他有多快,急忙两个箭步赶上去,老实说身上这身西装真不适合行动,难怪冥王去砍人的时候都要换衣服。我问他:“我们去哪儿?”
他说:“总部。”
“去干吗啊?还有谁啊?”
“开会,冥王、斯百德、你和我,有一个是你没见过的,先知。”
“先知?好吧。”我一边一路小跑一边嘀嘀咕咕,“你们组织怎么就不知道吸收点儿漂亮姑娘什么的,全是大老爷们儿,有意思吗?”
他脚步轻轻一顿,转头看了我一眼:“漂亮女人,有的,叫做爱神。不过,她刚刚失手了。”
二十六 平克与爱神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每次黄昏时分经过旧金山大桥,平克心中都会浮起这两句如诗如画的中国词句,这一次也不例外。在日常生活中他完全不说中文,甚至没有人知道他还懂这门古老而活力四射的语言。前二十年的生活被他刻意地深深埋葬,任何神通广大的人物记者都不曾成功打探出他的过去,但在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本源。
与平常不同的是,他今天打开了车窗,在疾驰中长久地默默凝视着西方璀璨的落日。因为今天之后,他不知何时何日他才能再回到这个熟悉的城市,再次看到旧金山大桥在夕阳中美如梦幻的身影,如果离别太久,不知道会不会忘记。
车子似乎没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地,过了旧金山大桥之后在城里兜来兜去地开了大半个小时,司机终于轻声问他:“差不多了,您确定要去吗?”
平克犹豫了一下,随即吩咐:“下一个街区口让我下去。不要泊车,在城里兜,我打你电话不用接,直接回来这里接我,不要走太远。”
司机点头,扭头目送他下车,随后扬尘而去。
这是三藩市著名的唐人街。熟悉老中国气味的人,到了这里会恍惚感觉自己来到了多年前的香港。繁体字的招牌举目皆是,海味店、杂货店、茶餐厅中溢出的味道与中外游人熙熙攘攘的街景纠结,形成了这一带独特的气氛。
平克走进唐人街深处的一家粥粉面店,在还算洁净但绝对算不上高级的桌椅前小心翼翼地坐下。店铺里的服务员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不确定要不要上去提供服务。直到他举起那张简单的过塑单面菜单,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要了一份双皮奶和鸳鸯奶茶飞冰。
他坐的位子正对大门,那儿发生什么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很明显是在等什么人,双皮奶和鸳鸯奶茶原封不动地在桌子上放着,从冰冰凉变成了热烘烘。
他不断地看表,心情焦灼,时间变得越来越紧张,他随时得走。
有一瞬间,他似乎回到了二十岁那一年。人生最悲惨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控制。他完全不知人生的目标与前途何在,如同化身为一叶扁舟置身于巨大海啸旋涡的中心,天高地远,四向茫茫。
在最绝望、最困窘的时候,他下定决心铤而走险,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等了很久,想等到个把落单而口袋里似有余粮的老弱病残。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紧捏着从五金店买来的铁锤,手心不断出汗,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从东方既白到日下西山,他一直站在街口的一棵树下。当时针来到午夜,周围终于万籁俱寂,有一个穿着餐厅服务员制服的瘦弱女孩匆匆从他面前走过,还犹豫着回首看他,本能地按住挎在肩上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包。
不可能有比这个更完美的下手对象了。
平克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他无法忍受自己明天早上醒来,面对人生的极致困境之余,还必须逼迫自己承认,他连破釜沉舟的勇气都没有。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明天,谁知道呢。
他下定决心,向前跨了一步,这时候一只手悄悄地伸进了他的裤兜,抓住了他握紧铁锤的手——那只手冰冷干燥,稳定得像机器。
他顿时被惊出一身冷汗,猛然一跳就跳到旁边。在他原来站的位置站着一个怪人,根本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装束神情、气场格局和这条街、这个城市甚至这个国度一分一毫也不搭,三件式的白色西装,夜色中隐约看得到胸兜那里有条红色的手帕。平克盯着对方看,却感觉根本说不出这个男人的年龄与来头。他苍白的脸像个幽灵,缓缓地对平克说:“来。”
那人就说了这个字,而后转身走进林荫的幽暗,那身白色西服在昏暗的路灯光影中若隐若现。平克愣了很久,那个女孩已经完全消失在路的另一头,他晃了晃头,觉得自己万事已经到了谷底,不管再遇到什么都无所谓。
他跟了上去。
又过了二十年,他辗转从中国香港到德国,最后定居旧金山。就在这个城市里,他坐拥数百亿财产,遥控名下一系列重工企业,成为这个领域数一数二的大亨。
这一切,都是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带给他的。
不,应该是说这一切都是上帝赐给他的。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只不过是上帝对他伸出的那只手。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名字要叫做先知呢?
“叫我先知。现在我们来看看,你能做什么。”
除了“来”那个字,这是先知对平克说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是:“如果你有无尽的钱,能够拥有一切必需的资源,找到所有你需要的人帮助你,你会选择去做一门什么生意?”
平克凭借本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所投入的产业在二十年内成为影响整个世界经济的绝对支柱之一。不管是华尔街危机还是局部战争局势的恶化,都无法影响他名下的财富攻城略地、摧枯拉朽般地增长。
一开始,每一两年先知都会来访问他,坐下来和他聊聊天。那时候平克对自己还没有那么强烈的自信,他总是会攒下一堆问题,热切地希望先知给他解答。有些问题甚至与公司的命运生死攸关。
他从来没有失望过。
再过几年,他还是有问题,但那种类似于对恩人或父亲一般热烈的期待和纯粹的尊敬,慢慢让位给了另一种想法:如果这算是企业管理咨询业务的话,还真他妈贵啊!
他名下产业所赚的钱,有百分之五十必须无条件地归先知所有,尽管后者的名字在任何公司的文件报表上都不会出现。当然不是直接汇入某一个瑞士银行的户头那么简单,先知拥有全球最精密的财务体系,能够在平克的公司上市之后,面对无孔不入的审计与监督,仍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些数以亿计的钱拿到手。
真的很贵。慢慢地,平克就觉得,简直贵得完全不值。
那些,是我赚回来的钱。
他想:就算先知是最初的风险投资者,现在也已经十倍甚至百倍地拿回了他当初的全部投入。现在,他就像一条粘在自己身上的血吸虫,唯一给他带来的感觉就是厌恶。
但他在先知面前,仍然伪装得非常好,和从前一样温顺,一样恭敬,态度完美无缺。理由很简单也很直观,先知可以造就他,可以左右他,可以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的保护而自信自己能够得到约定好的利益,他背后毋庸置疑有深不可测的力量在支持。在某个机会,他得知那股力量有一个三流通俗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名字:奇武会。
平克不想冒险,但随着他一天比一天更确认自己的能量和地位,他终于开始想:现在,我也拥有了几乎无数的钱、一切必需的资源、任何需要的人,那么,该是时候试试做点应该做的事情了吧!
他要除掉先知以及先知背后的不管是团体还是个人。
他调动了二十岁那年创业的热情,将这件事看作最重要的项目,极为严肃认真地投入进去。第一步是开始全面调查先知和奇武会的背景状况,过程波谲云诡,一波三折。有好几个时刻,他感觉自己能赢,或者至少能见到一丝成功的希望。但最后的结果是:现在他在这间破旧冷清的港式茶餐厅里,利用拼命钻空子才得到的两小时的时间,想要和某人见上一面,然后把自己深深地藏匿起来,耐心等待命运的再度转折。
为什么那个人还不来?平克对自己露出苦笑,再迟一会儿的话,他都不够时间对她把自己面临的处境稍微解释清楚。
他忍不住伸手拿过面前的鸳鸯奶茶,喝了一口。出乎意料的好喝,又滑又香,牛奶和红茶的味道完美地交融在一起。
他又喝了一口,这时候,茶餐厅门口的天空中掠过一道如同飞鸟般迅疾的身影,转瞬即逝。只是那道身影比任何一种鸟都要大得多,不知道那是什么。
平克皱起眉头,隐约觉得有点不对,这时唐人街的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尖锐的哨声和人声,组合成一种极为慌乱、紧张而喧闹的气氛。但到底是什么事,他第一时间又根本判断不出来。茶餐厅的服务员奔出去看热闹,看了半天,很惊奇地对里面的厨师用粤语说:“冰少,你拿拿声来睇哦,好大阵仗都不知做咩,有人飞紧天哦。”
胖厨师对“有人飞天”这种奇观似乎不屑一顾,倒是平克被一种奇异的好奇心鼓动,起身走了出去。唐人街在他眼前呈现出一片大乱的局面。
就在他进去坐了一会儿的时间里,街道两边的主要出入口处都出现了大批特种兵装束的武装镇守,另外有警察分队正对商铺进行逐间搜索。平克锐利的眼睛一扫,发现有很多警察分散在菜场看热闹的人群中,甚至街头乞儿中的看客——明显都是便装的卧底,都在虎视眈眈。
他起初以为是冲自己来的,但随即醒悟过来这没有可能,他并不会被通缉或搜捕,而恰巧是需要严密保护起来的对象。
群众都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但大家也都懂得自扫门前雪的道理,该干什么都在继续,就连茶餐厅的服务员看了一阵子也都退回了店堂。
平克还是站在那里看着,哨声和喊叫声这时都消失了,搜捕变得非常迅速而安静。有一队警员从平克面前走过,他们脸上有着一种随时防备事情发生的警惕神情,那感觉就像在扫雷一样。
到底他们在找什么呢?
答案在十分钟后出现在空中。就是那道曾经从茶餐厅前面掠过、引起巨大喧闹的身影,遽尔之间,在一栋三层楼的上海菜酒楼的顶楼出现,一连串筋斗在空中翻得行云流水,跳到了十多米外的一处阳台上,脚微微一沾地,立刻又飘起来,没有重量一般,飞到了更远的地方。那些动作远远看上去从容舒展,但实际上却不可思议地快,肉眼很难看清楚那到底是不是人,又是什么人。
但平克从一些微妙的细节里捕捉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熟悉的感觉,他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理智拼命说服自己这不是那个人,绝不可能,怎么可能。
而后他不由自主地拔腿就跑,冲着那道身影远去的方向一路狂奔。而与平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还有满街的特种部队和警察。大家看到那道身影出现之后,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祖宗坟头上挂出了下期六合彩的号码,齐齐发出一声喊,向那人全面包抄而去。
只是那道身影的速度太快了,根本超乎了人力能够到达的极限。眼看已经到达了唐人街建筑群的外围,只要再跳两次,脱出这条街道的范围进入主干道,再换个车什么的,那后面的大批部队能够做的就只是打完收工而已了。
但负责追捕的人显然对自己的猎物非常了解,就在那道身影再一次起跳的瞬间,枪声猛然大作,像点燃了一排顺着唐人街两侧摆放的巨大爆竹般。平克被震得脑仁疼,急忙捂住耳朵仰头望去,然后他发现那些枪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绳索。
经过精确设计射击角度的绳索在高空中随即交错纠结,短时间内就自动编制成了一张大网。那道身影避之不及,被牢牢地网住,左冲右突了几次却无功而返,在重力与绳索的联手出击下,很快跌落在了离平克不太远的一处屋檐上,蹲下,手撑着屋檐表面,摆出随时发动的姿势,扭头望了一圈想要寻找突破口。就在这一瞬间,平克看到了那个人的模样——穿着黑色连帽紧身衣,帽子裹住的脸眉目如画,风华绝代,竟然是不可方物的尤物。他浑身一震,猛然伸出手,失声大叫起来:“紫音?”
没有人听到他的呼叫,绳网在半空中结得越来越紧,操控者齐心协力将网牵向那道身影,压迫得她无法再度起跳。那人从后腰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试图砍开一条生路,但绳索显然是特殊制造的,防的就是她这一手。这时一道带着黑边的飞去来从唐人街道路上被人掷出,锋芒闪亮,呼啸而上,直取那女子的头颅。她顶着绳网,一偏头躲过了飞去来的锐利边缘,但包住头发的连衣帽却被生生割破,浓密的长发破空而出,在风中扬起。平克看得惊心动魄,双手紧紧握在胸口。
掷出飞去来的人是一名高大彪悍的男子,后脑有圆环纠结的巨大文身。他一击得手,飞去来回到手中,随即发出哨声,绳网迅速收紧。那女子挣扎无力,干脆放弃抵抗,盘坐下来。她缓缓转头,看到了平克,脸上掠过一丝复杂的神情,随即就被整个捆住,吊到半空,落地后立刻被大批全副武装的特种兵包围起来,上铐带走。
平克愣愣地站在当场,恍然觉得自己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梦幻。这时,有人慢慢走近他身边,招呼说:“嘿!”
他转过头瞥了一眼,脸上立刻浮出一丝苦笑。
来人戴着一顶活像进城卖菜的人才会戴的帽子,慢悠悠地说:“真高兴在这里见到你啊,平克先生。”
这一切不但不是梦幻,而且都和他本人有关。
“涂根探长?”
他叫出那个人的名字。半辈子叱咤风云的商界大亨,此刻竟然像逃课被抓了个现行的小朋友,忍不住露出赧然之色。
涂根毫无表情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走吧,我送你。”他顿了一下,看了看表,接着说,“去你两小时前就应该到的地方。”
他们往唐人街的主要出入口走,大批警察和特种兵有条不紊地撤退,很快就消失得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剩下的两个小分队则直接向他们走过来,形成了掩护队形,随同他们离开。
他们如此如临大敌,令平克更加不安起来。他们一边走,涂根一边说:“平克先生,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后者身体稍微僵硬了一下——他很敏感:“这算是录口供吗?”语气中带着有钱人一种天然的对制度的不悦。
涂根丝毫没有买他账的意思,冷冷地说:“平克先生,如果不是我们及时截获情报,知道你在这里与人私下会面,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性你现在坐的不是警车,而是救护车或者收尸的车,不知道这两者你比较喜欢哪种?”
尽管语气毫不尊敬,但事实板上钉钉,平克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
二十七 一千零一夜
北京。
飞机是从哪儿起飞的我不知道,到底要飞到哪儿里去我也不知道,机型据诸葛介绍说是猎鹰2000e,远远看着小,其实能坐下不少人。
我上去后从机头转到机尾,生平第一回进驾驶舱乱摸,真的是大开眼界。等回到客舱,本来以为只有我和诸葛,结果赫然看到好几个玉面朱唇、长腿大波的辣妹正一脸甜笑地伺候着。除了常规的给吃给喝之外,还有余兴节目:两个妞儿上来一撩裙子,在机舱里结结实实跳了一段钢管舞!我的哈喇子瞬间就下来了,一面念叨着小铃铛我就是看一下可没对不起你,一面在心里强烈地期待着人家来吧,来让我对不起小铃铛吧……兄弟我的突出特点此刻一览无遗——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旺,色迷迷地看了半天,忽然发现诸葛正瞧着我,赶紧抓了一个靠枕挡住裤裆,结果诸葛很平淡地说:“何不随意?”
是随意看啊,还是随意上啊?也不说清楚。他自己就一直大大咧咧地坐在那儿,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美人们跳得香汗淋漓,娇喘连连,这位老兄最多就是偶尔瞟一眼,不动如山,平静如水,而且那一眼我觉得主要还是瞟我。
我过去在诸葛身边坐下,问他:“喂,是不是加入奇武会都会变成你这个德行,那我真的需要考虑一下哦。我老婆对这事怎么想我不知道,我孤儿一个,必须得振作精神,不能绝后啊!”
诸葛慢条斯理地说:“人各有志,何必过虑。”他把手里在看的东西递过来给我,“能看懂吗?”
厚厚一沓文件,充斥着各种数字表格。我每张都翻了一下,然后还给他:“看不懂。”然后又拿过来,翻到其中的几页指给他看,“这几个表格有问题。”
他来劲儿了:“什么问题?”
我耸耸肩:“不晓得,就是看起来不对。”
诸葛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眼神火花四射,激情无限。要是旁边某位空姐对他有意,这会儿肯定会上来用高跟鞋狠狠地踩我。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需要这么一眼?”
我不答话,因为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诸葛合上这些财务报告,整个注意力都转到了我身上:“你有信心吗?”
我想了想,问他:“信心是什么?”
“我只能认为我所感觉到的是对的,但不可能说服别人也这样相信。”然后我补充了一句,“除非人家愿意相信。”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的是约伯和摩根,前者依靠我判断酒的真假,后者会让我陪他去赝品多得波澜壮阔的地下医疗用品和药物市场采购。举凡有疑虑,都授权给我一言定死生。
除了小铃铛以外,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二”完全信任我的判断,并且愿意为此押上赌注,准备付出代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