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76
四百年前,湾桥村的工部侍郎在皮场庙处死时,当时的审判官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贼子,你还记得十年前的那个天仙美女吗?”工部侍郎如何不记得?
十年前,说远也远,说不远也不远。说远,是因为十年前的他还是一介文弱书生,胸无大志。说不远,是因为审判官说的天仙美女此时就站在他面前,这情景跟十年前他们俩相遇差不多--她还是那样高傲的站立着,他还是那样卑微的跪着。
十年前,那位貌若天仙的女人委身于他时,周围许多人都不敢相信。民间不乏牛郎织女和田螺姑娘的美丽传说,但是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人们便用猜疑多于羡慕的目光注视他们。
但是当工部侍郎的揎着稻草的人皮在皮场庙示众时,迷惑了十年的人们终于找到了合理的答案。
可是十年前,这些人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家道中落的颓废书生会获得一个天仙妹妹的垂爱。别说别人了,就连这个书生自己也想不通。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把自己当做一个困于陋室的闲人,把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子当做狐仙。当然了,当时那些想不通的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们把她当做狐狸精。
书生的父亲曾经在京为官,干了一番大事业。可是功成名就的时候,书生的父亲却突然挂印回乡,并且叫儿子莫再对仕途有半点念想,叫他老老实实独善其身。书生的父亲为官时两袖清风,回乡自然也没有积累多少银两,加上回乡后病痛缠身,银两日渐不济。
书生的父亲去世,接着母亲去世,两场葬礼下来,书生孑然一身,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不过好在书生五体勤快,烟酒不沾,自己倒勉强能养活自己那张口。虽然他不明白父亲为何教他不要走上仕途,但是他安分守己,亦无贪念,抱着父亲留下的几本破书聊以度日。
就在一个炎热的夏日,书生正在徒剩四壁的家里捧书摇头晃脑默念,忽然一阵凉风乍起,掠过破破烂烂呼啦啦的窗纸,掠过挂着昏黄蚊帐的床,掠过漂着几根烂茶叶的茶水,像柔软的蚕丝一般拂扫他睡意绵绵的脸庞。
他侧头来看,刚好看见一个柔弱如病柳一般的女子推开了门,迈着猫步走了进来。
当十年后在皮场庙被行刑人将背后的皮肤撕开,他如一只蝙蝠一样悬挂起来的时候,那个女子仍然像一株弱柳,迈着猫步朝他走来。在这个时候,他觉得十年真是太短了,短得像昨天似的。
他记得,女子头次来他家里时鞋子是湿的。因为他看见女子的身后留下了一串鞋的水印子。在女子与他一番翻云覆雨之后,那些水印子还在。由于天气炎热,水印子比先前缩小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狐狸在雪地里留下的脚印。
于是,别人说女子是狐狸精的时候,他并不反驳。不过在他心里没有狐狸精,只有狐仙,并且是善解人意的狐仙。
在感觉到行刑人的快刀点破了后颈脖的皮肤,并且那冰凉的刀刃向下拉长了尖锐的疼痛时,他还在想当初那个女子来的时候怎么会有一串鞋水印子。乍长乍短的阳光刺着他的眼睛,行刑人的刀子已经划到了脊骨末端,剧烈的疼痛使他的牙齿磕得嘣嘣响。他抬起头来看着对面的女人,忽然发现女人的脸型比以前更尖瘦,眼睛更窄长,果然是一副狐狸模样。
行刑人在背后说,大人,如果实在痛得不行,您就叫出声来,不要忍着。这剥皮不比砍头利索,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儿呢。
说完,行刑人对着割开的皮肤撒了点石灰粉。血流得多,他就不好下手将皮肉分开。
工部侍郎还是不叫唤,两眼像钉子一样钉住面前的狐狸相女人,呲牙咧嘴咝咝的吸气。
行刑人说了句:“大人你忍着点,尽量少动,我要脱皮子了。”然后行刑人像打开礼包那样将划破的皮肤剥开来。
工部侍郎终于忍耐不住,喉咙里一股腥味冒了上来,“噗”的一下吐出血来,溅红了对面女人的裙子。
女人立即变了脸色,呀呀的叫唤,责怪她的夫君弄脏了新做的裙子。她连忙抓起一把即将揎到她夫君的皮肤内的稻草,拼命地擦拭裙子上的血迹。
工部侍郎还记得,十年前他的身子很弱,经常在炎热的季节流鼻血。就是同一个的女人,她慌乱的帮他掐中指拍凉水止血。女人的手红了,仿佛是她的手流了血。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女人劝道:“没什么,你的血就是天上文曲星的血,沾了会给我带来福气呢。”
女人早就认准了他是文曲星。她说她爱上他,就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传说,是那种美丽而高贵的女子爱上落魄书生,而后落魄书生金榜题名回乡迎娶当初垂爱的女子的传说。
他受了女人的鼓舞,发奋读书,果然中了进士,衣锦还乡。他实行了当初的诺言,将女人迎娶进新的豪华官邸,发誓要让这个女人享尽富贵与荣华。
从那时起,湾桥村一带的婆娘爷舅都夸那个女人有眼光,有魄力,有福气,虽然他们自己的女儿还是要选乘龙快婿。
“虎门无犬子”。虽然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周围的人没有想到这句俗语,但是在他节节高升,官至工部侍郎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这样夸赞他,并且附带夸赞他去世的爹。他与那个女人举案齐眉,也一度成为湾桥村的佳话。
曾经无数个夜里,他抱着女人痛哭,感谢她的垂青,感谢她的激励。
马晋龙说,四百年前湾桥村的这段故事,他比《巴陵县志》还要清楚。因为这段故事改编成戏剧,他年轻时在戏台上、年老后在农田里唱过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