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番外:情动处,风过留痕(15)
我接过一看,一串陌生的号码。不认识,那就挂掉。我这人一向不喜欢接陌生的号,只因为前几年被电话诈骗过一次。从此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我也按掉了。将手机塞回包内,一抬头,见男人的脸色十分古怪,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我跟更觉得奇怪。怎么了?我没赖账啊,他要多少维修费,我给就是啊。
“我说,你那事儿,是我处理的。”他只得咳了咳,语气飘忽地说,有关我的洗澡视频被上传的事儿,就是他,是他找了本城公安局的头儿,三言两语地将事情解决了的。
我很惊讶,一时就呆呆地。
真的……是他?我这心里本来就在猜测,到底是谁做好事不留名姓?几句话就搞定本城警界的头头,这面子很大呀,也很有能量呀!
于是乎,我脱口而出:“你……你家有亲戚是公安局长?”
男人再次咳咳。
“你,怎么知道我的事的?”我还是很好奇。我没告诉他,他是怎么知道的?
那会儿骆维森没有告诉我,我前脚进去后,他后脚就去派出所找了所长,调了我的谈话录音。骆维森说话很有水平,他告诉我:“无意间知道的。你被你丈夫讹诈,这很不幸,出于人道主义立场,就算我是局外人,这事我也管定了。”
他是出于同情关心我,果然如此。
我的心更是不安了,这就是人情,是人情得还呀。
“把我的手机号存起来。”他见我傻傻的,低声嘱咐我。
“哦。”也对。我必须要有他的联系方式,等他报给我维修费用,我随时转给他,加个微信好友也是必须的。这男人的心思还挺缜密的。
这会儿,我真以为他和本城警界的头儿是亲戚关系了,并且还庆幸自己运气好。呵呵,要不是撞上了他的车子,再次见面了,我还真找不到人帮我的忙。
这样一想,这人请还挺大的呀。
看着我认真地将手机号存了起来,男人就幽幽地:“你丈夫何许人也,对你下手这么狠?”
我就低头,苦笑:“是挺狠的。”
“那你为什么……要嫁给他?”他很不解。
是呀,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嫁给那人渣。为什么呀?说来还不都因为我爸!也怪我意志不坚,遇见人渣是一定要绕道走的!可人渣会掩饰啊,如果结婚前就暴露出许多的劣根性,我哪里会一头栽进去?这话题要说起来,那非得说上还几天!对着眼前这男人,我唯有紧皱了眉头,一副命里该遭此一劫的痛苦模样,不停地摇头,就差垂泪了。
“你不能回答我吗,还是不方便说?”男人更是靠近我一步。
我没防备,整个人就和他挨得很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气息。我和他做过那事儿。他身上的气息很男人味儿,很好闻。不知为何,我猛然又后退,似乎这股气息会让我思绪紊乱,打乱我下一步的计划。可我下一步该干什么?对,离婚!还得去找顾元昊,提离婚!协议离婚恐怕没指望了,只能找律师通过诉讼,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
男人不知道此刻我的内心,那是翻江倒海,波涛汹涌。
“别问这种沉重的话题了。再说,这是我的私事。今天,你帮了我,你的人情我记在心里了。”我拍拍胸口, 表示自己不会忘的。
他马上接我的茬:“何必记在心里?知道欠人人情了,就得赶紧还上,这才叫会做人。”
哦?好像……也挺有道理的。
“那你要我怎么还?”我很真诚地。
“这会,我肚子饿了,最简单的,你该请我吃顿饭,这个要求不过分吧?”他指指他的豪车,说车尾被我
撞了,暂时是不能上路的。其实,上路也是可以的,但交警见了,难免不会拦下询问询问,这就耽误时间。毕竟,他不是一个整天没事干的人。所以,那辆车还是不开为好。“不如,我坐你的车,你不会反对吧?”
他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愣了愣:“可以的可以的。你开那车,说不定也有隐性的危险。既然是我请你吃饭,那不如就坐我的车了。”
“好。”他爽快答应。
此刻,我的心很奇特。打开车门,我请他坐车后座。他挑了挑眉头,问我副驾驶的位置是我丈夫的专座吗?“老实说,他都那样对你了,宋窈,你要再不……我真怀疑,你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要么,你就是有病!”
他已经知道我叫宋窈。但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是,被他这么一说,我立马失去询问他名字的兴趣。他就是在揶揄我,骂我。
纳闷的是,我一点儿都不生气。
我老老实实地说道:“你以为离婚这么简单呀?你没结婚,不知道离婚有多繁琐?我就是因为要离婚才被他报复的!”
他听了,眉心更是拧成了疙瘩。
“坐后面吧,我这车,除了我爸,就没人第三人坐过!”我告诉他,因为副驾驶室的座位有点脏,猫撒尿了,没清理,也没心思清理。
他撇撇嘴,也就上车了。
我问他去哪儿吃,他说随便,看着办。就是这随便让人难办。请人吃饭,不是一碗面,一碗馄饨了事的,至少得有荤有素,这样看着才体面。
我就问他细致的地点。“那不行。哪儿你熟悉,就去哪儿。反正,我是诚心诚意地请你的。”还有,这人老回避修车的话题,似乎担心我拿不出这钱。他这是多虑了。该是多少是多少,车是我撞的,是我的错,我会一分不少地给他。
“还是你拿主意。我只是饿了,并不在乎吃什么。”
我就皱着眉头,他没有为难我的意思。“你只想吃饱,对饭菜不挑剔?”
“嗯。”
我想了想,也就不将车开去什么高档的饭馆了。既然他如此接地气,那我也不需太多矫情。我朝车窗外看了几眼,觉得附近一条巷子里,就有好些小饭馆,不如就去那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