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这样想着,苏苗苗便耷拉了眼皮,睡着了。一天的车程,再加上一直提着的心,让她睡得很踏实。
洗漱完后,回到屋子的王小麦在检查好门窗后,看着熟睡的苏苗苗,轻手轻脚地爬上床,无声地对苏苗苗说了声“晚安”。
屋子外,月亮高高悬挂在农村特有的寂静黑夜中,整个大队的人都陷入了沉睡,这注定是一个好梦的夜晚。
明天,会是一个艳阳天吧。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有150啦!
再次谢谢大家对故事的喜欢、收藏和评论,真的太令我开心了,原本只是想试着写一下,看看自己可不可以坚持完成一件事,但没想到能获得关注。虽然这篇文这小小的成绩在晋江整个平台而言啥都不是,但对我而言真的很知足!自知在写文上还有很大的不足,但我一定会坚持的!
第14章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擦亮的时候,苏苗苗就醒过来了。
她看了看一旁的王小麦,还没醒。
苏苗苗看着天色还早,便也没叫她,轻手轻脚地从炕上爬起来,翻出了长袖长裤穿好后,准备起床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苏苗苗的头已经不怎么痛了,所以她麻利地起床收拾好自己这边的床单褥子后,就跑去院子里洗漱。等洗漱好后,她又跑去了厨房,准备做早饭。
昨天从被王小麦从她舅舅家拿来的粮食已经被放进厨房里了。苏苗苗拿起来拎了拎,大概两斤左右,这倒是让苏苗苗有些意外,这两斤够她几天的了。
看着口袋里的玉米面儿,苏苗苗心想着等过阵子能去公社或者是县里的供销社买东西了,到时候可以做两道菜给王小麦她舅家送去,算是还了这两斤口粮的“雪中送炭”了。
厨房的空间不算大,不过里面也没放啥东西,就一个锅、一副碗筷、外加盆子和盘子各一个,倒没显得特别拥挤。想来,这些东西也是昨天王小麦在自己说要单独开火时,给自己从她舅舅家里拿来的。
厨房里的水缸里也都是灌满水的,苏苗苗心里不禁感慨老杨家人的心细。
苏苗苗看着这些东西,倒也没客气,先把碗筷盆盘,以及这一口大锅都过了一遍水,然后又有些生疏地准备烧火。
这时候老家的厨房里,垒的还是老式的灶台。苏苗苗知道这个的,以前外公带着她回老家的时候,有的人家还是用高粱杆,玉米骨烧火,当时好奇,外公有教过她怎么弄,所以现在面对这个灶台,她倒也不犯怵。
就是有些犹豫不知道该做点啥吃。苏苗苗手里只有玉米面儿,其他啥都没有,她也就没啥想展示厨艺的欲望,只想赶紧做点吃的,好吃完饭后去上工,毕竟昨天丰年叔说了,到点儿会来叫她们一起去上工。
想了想,她决定先把锅子刷一刷,然后起锅烧水。先烧一锅开水,到时候可以晾成凉白开,供一天喝。
这边烧着水的同时,苏苗苗舀了一碗玉米面,准备蒸窝头吃,这个吃起来要比贴饽饽什么的顺口,也省事儿。
想好做什么之后,苏苗苗就准备和面了。舀一点旁边铁锅里正烧着得温度正好的水,给玉米面烫一下,然后用筷子搅成块后,再用手爪团揉搓。
不得不说,这七十年代的玉米面儿是真糙,苏苗苗光用手揉这个面,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颗粒感。想到昨天在丰年叔家吃的玉米窝头,苏苗苗就觉得嘴里发苦。
苦?
苏苗苗突然想起来,这玉米面儿苦,可自己不是有红糖和冰糖嘛!
想起那甜滋滋的糖,苏苗苗就些意动,想把糖给拿出来点,放进玉米面儿里,好叫那窝头能多些滋味儿。
反正也是她从省城带来的,对农村来讲,也能在供销社买到,只是舍不得罢了,不算稀罕物。
苏苗苗在思考要用冰糖还是红糖时突然想到,甭管用什么糖,她都可以多做点窝头,到时候给王小麦姥姥和几个舅舅家一起送去几个,也算是还了这两斤玉米面儿的情,还省得到时候去了供销社再想其他的还礼。
要是打算送人的话,还是用红糖吧,显眼,一下就能让人看出来。
苏苗苗想着,便走到厨房门口看了看,确定没人后,又将厨房的门关好,心思一动,红糖就出现在了她的手里。她没敢耽搁,连忙把袋子撕开一个小口,将红糖倒在揉好的玉米面儿里,看着量差不多够了,便又快速地将红糖放回了空间里。
这点倒是便利,就是一定得小心点,绝对不能被人看到!
苏苗苗一边将倒出来的红糖用手碾碎,方便一会儿揉进玉米面儿里,一边想着等中午下工回来休息的时候,得进一趟空间,把红糖分成一份一份的,方便取出。到时候一份就刚好够一次用的,也省的再一整袋拿进拿出,多了被发现的风险。
…………
等到窝头快蒸熟了,王小麦也穿好衣服起床了。看着苏苗苗明显早就起床的样子,她还有些惊讶。
“苗儿,你咋起这么早?头还疼不?”王小麦边梳着头发,边往厨房走。看着苏苗苗不用说自己提醒,就知道换上的长袖长裤,心里多少放心一些,也更加认同昨天杨外婆和自己说的话。果然,她应该帮助苗儿更加独立自强,让她可以独当一面,适应农村生活。
“我没事了,这不早上睡不着,就起来做早饭了。”苏苗苗指了指盖上盖子的锅说道。
王小麦一看,还真是。
锅都窜气儿了,应该都快熟了。
她吸了吸鼻子,道:“好香啊,苗儿你做的是啥啊,我咋闻着还有点甜味儿呢?”
“窝头。”苏苗苗估摸下时间,觉得差不多熟了,就一边说着,一边准备揭锅,“我放了点红糖,小麦姐你等会儿拿几个过去给叔和婶她们,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通过昨天的相处,王小麦清楚苏苗苗是个不爱占人便宜的人。一听她这么说,就知道这是苏苗苗拿来的还自己给她的这二斤粮食的人情。
她心里虽觉得苏苗苗这样太见外,但也觉得苏苗苗这是怕自己为难,也就没拒绝。
“成,红糖这可是好东西,你那儿应该还有吧?”王小麦接过苏苗苗给拿好放在簸箩上红糖窝头,嘱咐了一句,“把红糖收好了,留着自己冲喝水。”
苏苗苗没说别的,只是朝王小麦笑了笑,自己拿起一个红糖窝头,吃得满足。
等过了一会儿,苏苗苗把厨房都手里利索,剩下的窝头也都放在锅里,拿盖盖好后,王小麦就跑回来喊苏苗苗一起上工了
北河沟大队分为八个小队,每个小队有五六十号人。
社员们都被分在这八个小队里。
苏苗苗发现,王小麦她三舅杨丰粮还是其中一个小队的队长,老杨家的一家人除了杨外婆外,都在那个队伍里。
王小麦也想去,但奈何她们俩都算在知青队伍里,是统归大队管的。
他们一群人都聚集在打谷场上等待分片分工。
王小麦拉着苏苗苗去知青那边走,就算心里再不乐意,她们也得跟着其他知青一起干活。
等到了打谷场,苏苗苗也终于看到了北河沟大队里的其他知青。
除了昨天和她们俩一起的吴佩兰裴蔚然和另外两个男知青外,队里的老知青一共有二十多个。其中男知青占了一大半,看上去大多都已经被这里的水土同化,面容上满是沧桑与疲惫。
女知青看起来也有些风霜,但相较于黑黢黢得,和队里的男社员看起来也没啥区别的男知青而言,她们要显得好很多,其中有几个看上去精神面貌很不错,穿得也不像是来下地干活的。
而在苏苗苗观察这群知青们的时候,老知青们也在打量着她们这群新知青。
不过,这群男女老知青的眼神大多都集中在吴佩兰不俗的长相和一身长裙短袖上,以及裴蔚然这个在一群男知青中显得格外出挑白净的脸蛋上。
至于苏苗苗这个干瘪豆子似的知青,他们根本都没太多关注。
“你们俩是昨天来的知青?”这时候,一个年纪看起来略大的女知青走了过来,说道,“我是负责女知青的组长,我叫周萍。昨天队里的记分员说你们在大队这里有亲戚,以后就住在亲戚家里,不回知青点了?”
王小麦回道:“对,我和我妹子以后都住家里了。不过上工还是一起。”
周萍点了点头,对于她们能不住在知青点有些羡慕道:“能住在家里挺好的,起码有个依靠不用受欺负。”她似乎只是感慨一句,说完后就觉得有些不妥,连忙改口说道,“不过平时知青点这边要是有啥事儿你们也得来参与一下,不能脱离知青队伍。到时候我会通知你们的。”
“成,那就先谢谢小周姐了。”王小麦也不含糊,直接将自己住的地方告诉周萍,好叫以后有啥事能通知她们。
苏苗苗全程都在旁边切身表现“俺也一样”的态度,忠实扮演着一个年纪小唯唯诺诺的小知青的样子。
等周萍和王小麦那边话刚说完,苏苗苗才开口,有些不好意思地嗫嚅道:“小周姐,我……我听说,咱们知青还能有回城名额……这事儿是真的吗?咱这群知青里,有人争取到过名额吗?”
这话是苏苗苗故意问出来的,她想看看这群知青对回程名额的态度,也想知道队里到底有没有这个名额。
她这边话音刚落,旁边有那耳朵尖的知青就免不了听到。
周萍听到这个问题也有些头痛,要知道,为着这个回城名额,知青点老早就都不安分起来了,让她这个组长为难极了。如今这新来的小知青也都知道这事儿了,就更让她头大了。
她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旁边的知青中,就有那指桑骂槐开口道:“哎呦喂,可真是都知道了这下乡不如城里好,一个个都想要那回城名额,也不知道那一个个花枝招展的,是要拿什么跟人家小姑娘比哩!”
“刘兰你说谁花枝招展的呢!”这时候,另外一个长头发的知青开口了。声音柔柔弱弱的,话说出来不像质问,倒像是撒娇。
“谁接话我说的就是谁。不过程秀秀,也不是我说你,你都快25了,还天天学着跟人小姑娘似的,戴头花、穿裙子。省吃俭用换布票,天天穿着这小碎花的衬衫上工,你是不是忘了咱知青是被拎出来单独干活的,你想给看的人啊,根本看不见!”
最开始挑起话茬的这个叫刘兰的女知青也不示弱,开口就是猛料,激得那个叫程秀秀的女知青哭着就要冲过来跟她“理论”。
周萍作为女知青的组长,一见这个,也顾不得苏苗苗这个导火索问题,连忙走过去挡住了两个人,开始劝架。
劝了半天也没用,周萍也觉得烦了,直接呵斥道:“刘兰!程秀秀!你们俩有完没完!一会儿就干活了,再闹下去,你们俩也别上工了,工分什么的,都别要了!”
这话一出,两个人才都停下来。
吵架什么时候都能吵,可工分没有了可就补不上了。
到时候分粮,可全看工分呢!
苏苗苗全程都在观察知青们的反应,心想这回程名额应该是真的,但名额肯定是有限制的,估计是整个公社才有一两个,得靠下面各个生产大队去争取。
而且看他们这架势,应该是一直知道名额的存在,却一直没人得到名额,所以才像王小麦说的那样,各个都削尖脑袋,哪怕走歪门斜路也想得到这难以争取的名额。
看着吵闹后又陷入沉默的知青们,苏苗苗也能理解一群城里青年扎根农村后,发现回城遥遥无期时的绝望,这就像是当年她自己为了挽救餐馆,直接退学,断了自己后路一样。人往高处走,哪怕是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也总比当一辈子农村人,此生只能土里刨食来的要强。毕竟吃亏占便宜都是自己的事儿,每个人的考量也都不同。
就像是有的人能坚持,有的人却直接放弃在开头,连半途而废都做不到一样。大家都要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付出代价。
只是……苏苗苗想着才接触过一面就让人很难抱以好感的杨丰收大队长的行为举止,总觉得这群知青恐怕是让他给糊弄了,像是被吊在驴车前面的萝卜,实际上到底北河沟大队到底能不能分配到名额,杨丰收自己应该都吃不准。
苏苗苗没再继续想下去,打谷场这边便已经给他们分配好工作了。
因为他们这几个新来的知青啥都不会,队里的人也怕他们把庄稼都糟蹋了,便也过多为难,安排她们这三个女知青去打猪草,另外三个则是跟着其他男知青去做收尾工作,跟着卖卖力气。
三个人里,除了吴佩兰满脸不情愿外,苏苗苗已经跟着王小麦奔着水库那边去了,猪草长在水塘边,她们得去那里干活。
“这里怎么都是泥啊!还这么臭!”吴佩兰跟着一起到了水库,一把将手里的镰刀丢在地上,一只手捂住鼻子,一只手拎着裙摆抱怨着。
苏苗苗和王小麦都没理她,拿着镰刀小心地隔着水库边上的猪草,她们俩穿的都是长袖长裤,裤腿也都在刚刚过来的时候,给掖进袜子里去了。
水边多有蚊虫,猪草又是一大簇一大簇的,免不了会有各种虫子,所以两个人都早做好了准备。
可吴佩兰不知道,穿着漂亮的短袖裙子还为自己这与众不同的装扮沾沾自喜的时候,她就已经成了蚊虫的目标。
吴佩兰在一旁跳脚,王小麦边割猪草边偷笑着。
苏苗苗倒没怎么关注两个人,她正思索着自己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发展呢。
下乡干农活绝对不是她的目的,所以她也没怎么拼命,只是估摸着王小麦割的斤数,也跟着干得差不多罢了。
因为自己承包过农场,当时没少为了土壤质量挑选地方,所以苏苗苗多少也懂一些土质和种植的问题。
刚刚她经过田埂地的时候,看出北河沟大队这里种的应该是小麦和玉米。在已经快要到成熟的季节,地里的麦穗和玉米棒看起来都像是发育不良一样,一看就知道产量不会太多。
这让苏苗苗不免有些担忧。
如今,她成了北河沟大队的知青,吃穿住行都得在这个集体中,哪怕她手握金山银山,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必须得从服从大流,不能太过张扬。
所以,她想要改善生活,就只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努力升级农场,到时候利用农场里的东西去“投机倒把”,闷声发大财;另一个就是通过大队或者是公社,想办法搞个来钱的路子,通过提高总体生活水平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