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
傅辛夷在封凌的怀里感受着暖意。她自己都能闻到自己身上隐隐带着的血腥味, 封凌必然也能闻到。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这点味道, 和没事人一样抱着她,还轻笑了一下。
似乎在笑她少有的粘人。
傅辛夷也第一次知道自己会那么粘人。
就像是想要将以前受到的亏欠都弥补回来。
她不敢揣测封凌是不是和她经历过一样的事情。在封凌松开她去忙后, 她在记忆里翻找着过往的疏漏和最后的结局。
第一辈子, 她失明状态煤气忘记关。
第二辈子,她一样碰到了人生中糟心的那些个人, 在肖先生死去后依旧独自扛着那些未知的事情。她没有将自己的身世告诉封凌,默默应对着一切。没料到最终还是输给了复杂的人和事。
一杯毒酒送走了封凌, 她找来云将军也没能救到人, 也就是在瑞王的名头下护住了自己性命而已。
她从未习武,却拼着一腔怒,亲自带着人对峙已成为新皇的十二皇子。可一切比她所知的更加荒谬。她的心眼怎么比得过这些朝堂上天天玩谋略的人呢?
封凌的死是臣子与帝王争权的必然,根本不是十二皇子动的手。除丞相, 升六部。真正的权力必须要掌握到帝王手中。是老皇帝留下的人, 借着十二皇子的名头亲自送走的封凌。
十二有着万般谋略,却是不能与封凌说的。封凌是皇帝的人, 不是他的人。他与十二之间并没有到直接对峙的阶段。
但到了那个阶段, 不管是不是十二动的手, 最终也只能算是他动的手。
一杯毒酒, 世间最后一名丞相陨落。
她被瑞王带走, 自此在寺庙中沉寂。
世上再无俏郎君,眉间朱砂一点红。
傅辛夷对比着这一生,觉得那一辈子很近又很遥远。
她知道自己最好要和面前的人讲透这些事情。然而话到嘴边,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她不知道怎么说, 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此生一切都不一样了,说多了会不会反而起了坏的效果呢?
她生怕多吐露一个字,就破坏自己眼前所有拥有的美好,生怕周庄梦蝶,面前一切皆为虚妄。
傅辛夷慢慢伸出手,选择回抱着面前的青年。
她穿过了那么多年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到了如今,不过是想要抱着这个人,希望两人温存长久。
拥抱松开后,封凌去处理自己的公事,傅辛夷就坐在那儿看封凌。
到了晚上睡觉,让人平和躺在床上,贴近着额头,能感受到放的体温和呼吸。
傅辛夷像个孩子一样蜷缩在封凌身边,不知不觉就被人整个揽住,一夜好梦。
……
傅辛夷把对老皇帝的警惕刻在了骨子里,每天按时醒来,逗逗孩子,清理自己的身子。
她为了掩盖自己身上的血腥气,自制了一点香囊,一天一个塞了花瓣放在被子下方,省得自己闻着血腥味难受。
小宝宝乐乐随着日子逐渐过去,脸上红色褪了,显露出自己白白胖胖的模样。他人如其名,整天乐呵呵的,笑起来咯咯咯咯的,边笑边和当年的傅疏影一样吐口水。
小家伙手劲极大,一旦抓住了人手指,就会非常使劲。
傅疏影每回过来看乐乐,会带着好奇逗一逗孩子,然后被乐乐抓着手不放,怎么拔都拔不出来。他宽慰自己“招人喜欢”,转头喊天喊地叫乳母过来抢救他的手指。
来看望乐乐的人特别多,多到连皇后都隐姓埋名,私下里特意来了一趟,吓得傅辛夷赶紧让人好生招待着,生怕哪里出了差错。
来的人一多,人人都要问一声乐乐的大名。
傅辛夷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封凌不知道为何也迟迟交不出名字来,导致后来所有人都以为乐乐的大名就叫封乐。封凌远在后湖的先生刘大人对于这个名字很不满意,专门写了一封信来骂封凌。
封凌:“……”
封乐也不是不行啊。
封凌觉得众人这是看不起“乐”这个字,坚定决定采用这个字。
于是傅辛夷原先想要给孩子起一个花的名字,梦想就此破灭,就盼着孩子长大能够给自己想一个好一些的字。大家互相称呼,总归用字更多一点。
虽然傅辛夷从来都不叫封凌“启光”。
傅辛夷总算身子恢复得差不多,能够正常出门了。她也迎来了格根哈斯和桂晓晓的喜讯。两人将在京城成亲,桂府操持一切,并会代表我朝与格根哈斯所在的部落进行一次数量极为庞大的物资交换。
桂府这边以嫁妆的名义,而格根哈斯部落那儿以聘礼的名义,双方顶着成婚的名头,做下了本朝百年来最大的一宗,以马匹茶叶为主的利益互换。
其中金额涉及之巨大,反正傅辛夷在京城开个十家店都达不到。
傅辛夷和封凌去吃喜酒时,正儿八经感受了一番宴请宾客的凶残劲,目睹格根哈斯一个非常能喝烈酒的异族人被灌到痴傻,心里齐整想着:还好当年婚事没大办。
这两人成婚没多久,很快就得回蒙古。那儿大批物资要送进来,这儿大批物资要送出去,总归是一件大事,不能随意拖延。
傅辛夷和桂晓晓还没怎么好好相处一段时间,便又迎来了分别。
桂晓晓上一回离开京城,是默默无闻赶路前行。这一回离开京城,风光无限,大轿骏马地走。傅辛夷亲自去送了人,给桂晓晓在京城外头的亭子内践行。
亭子是当年十五公主在这里宴请众人时搭建的,到现在还留着。
一晃多年,转眼不论是十五公主还是桂晓晓和傅辛夷,三人都已成婚。桂晓晓嫁给了自己喜欢的异族青年,她嫁给了同样在这里出现过的封凌。
傅辛夷走神片刻,随后笑开。
桂晓晓叨叨说着当年的事:“那时候我可生气了,觉得卢旺申真是面目可憎。觉得天下男子能让人看得上眼的,实在是少得可怜。”
傅辛夷想着那段经历,满脑子都是封凌。那可是他们这辈子的初遇,算是一见钟情类型的。
一定是她当初妆容画得好。
傅辛夷笑意加深。
桂晓晓到底不能在京城口留太久,和傅辛夷一人一杯酒,饮过后告别。格根哈斯在马上朝着傅辛夷点了头,随后带着桂晓晓离开。
冗长的队伍,从队伍的头一直到队伍的尾,逐渐消失在傅辛夷眼内。
同样来送行的人,一个个离去,而傅辛夷最后才走。
良珠在身边询问自家小姐:“小姐,现下是回宅子,还是去花铺?”
傅辛夷思考片刻:“今日去接姑爷。”
现实和记忆里相差太远。
京城的一切都和当年截然不同。最早遭殃的詹达如今还在京城为官,肖先生的死闹得轰轰烈烈,如今需要她记挂的,唯有最后结局。
傅辛夷坐上马车:“走吧。”
马夫应声,带着马车前往封凌所在的地方。
马蹄声响着,一步步哒哒,带着时光流逝。
封凌凭借着多回改制成功,为天下牟大利,成功坐上了丞相位置。
他官居一品,识大体,懂进退。有丞相的威严,却也尊重朝中群老。不管是翰林院的长者还是秉笔太监的首,在得到封凌礼遇有加后,都对封凌十分友善。
皇帝更是喜欢封凌。
他近些年常说,封凌大概是得了上天的恩宠才能做到如此地步。对于这些话,封凌一概是不认的,他总回着话,说自己是得了皇帝的恩宠,而非上天。
封凌说得是实话,但天底下的人却觉得他是谦逊。
一个谦逊的丞相,总归能引得很多人的好感。
同时,傅辛夷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逐渐从京城开到周边地区,再下了江南。她注重花铺的同时,还记得和户部和工部合作,推广了诸多粮食作物和便利器械。
多数劳作工具,可用木做,也可用铁做。木做的便宜,铁做的持久。
老百姓有不少逐渐脱离土地,开始往商贸、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起来。
封凌在其中添了不少力,花了多年功夫,总算让人成功研究出了亩产更高的水稻和麦子。众人不喜欢吃番薯和玉米,那就选择种点亩产高的粮食,那也是一样的。
大人们在忙,小孩子也很忙。
封乐从一个吐口水泡泡的孩子,逐渐成长为一个牙牙学语的儿童,再被请来的先生压着学识字写字。小小的脑瓜里充满了想不明白的情绪,习字还算有天赋,每个字一个字体,让他的父亲封凌陷入了同样的人生迷茫。
傅辛夷不是个宠溺孩子的人,封凌更不是。
封凌的字漂亮得能让帝王称赞,而傅辛夷的字随着年龄增长,也在学封凌字的同时逐渐有了自己风格,早年就算拿得出手了。
所以两个大人压着封乐继续习字,并开启了奖惩措施。
在一家人温馨相处的同时,老皇帝的年纪渐长,身子逐渐开始吃不消了。封凌在外的地位和势头越来越大,进宫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老皇帝的几个皇子,早年得的几个年纪都太大了,又没什么特别的才能。其中最被看好的几个,明面上还是兄友弟恭,私底下已撕成一片。
封凌和十二皇子终究还是拉开了一点距离。
势头还好的皇子和丞相在一块儿,会给老皇帝一种压迫感。这种压迫感随时都会导致老皇帝临时改主意。
一招错,步步错,封凌不会在这种时候犯错。
宫里头暗流波涛汹涌,宫外头也波涛汹涌。
傅辛夷歪头,盯着良珠:“你刚才说什么?”
良珠吞咽了一下口水,紧张说着:“我听外面有人说,最近封大人去了好几次花楼。给一位姑娘花了不少银子,还包了好些日子。”
傅辛夷:“……”
说书人有些话,难道是真的?
第167章
傅辛夷的还记得当年说书人说过很多关于封凌的红颜知己。
每回记忆好一点了, 又发现封凌是隔绝红颜的体质。时间让她忘记了那些个人到底是谁。几年记一个很可能是假的八卦, 那哪能记那么清楚呢?
问题是,说书人能有那么多料好说, 总不可能是全无源头的吧?
总归有一个两个莫名其妙的事情, 这才让说书人有了这么一点内容好讲。添油加醋是人之本性,但添油加醋的前头, 是得有一碗饭。
傅辛夷很冷静:“哪家花楼?”
良珠早早问来了:“就是三皇子娘家舅舅的孙子开新开的那个,□□露。”
名字听上去还挺诱人的。
傅辛夷又问:“哪位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