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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节

    反复遇到渣男也好,被控制剥削也好,在职场上屡屡碰壁也好,不是得到了某个小技巧就能改善的境况的。
    把他反复往歧途上引的,是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思维。
    老人伸手翻开他的设计册,同他一起看从过去到现在的作品。
    “最开始的时候,你想的是做一件足够合格的衣服。”
    符合教授们的所有标准,从身形到面料的选择,都要如同体操运动员一般精准的拿到所有得分。
    他翻动了几页,让yhy大奖赛前后的作品显露了出来。
    “后来,你想做足够好看的衣服。”
    绚丽的色彩,大胆又惊艳的线条,还有点睛之笔的缀饰。
    “然后就是现在了。”welson看着有关violet的品牌设计说明,大概浏览了几行文字:“你不想做足够好卖的衣服,而是一个品牌。”
    越亦晚深呼吸着点头,熟悉的瓶颈感又出现在他的内心里。
    明明是这样祈愿的,也是这样努力的,可不管是打造出‘做自己’的品牌理念,还是策划各种切合主题的新款,却始终只能让人们把它当成跟风的商品,与那些流行款式的潮牌毫无区别。
    为什么?
    老绅士放下了书页,露出怀念的笑容:“塞缪尔先生。”
    “你认为,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时尚?”
    “又或者说,”他停顿了一下:“他们为什么会被时尚选择?”
    越亦晚怔了一下,隐约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被打通。
    正如《穿着prada的女王》里所言的一样,人们是被时尚所选择的。
    他们主观上认为自己是选择者,是他们本人在挑选着款式和色彩,可其实他们脑海中的许多定义,对色彩的认知和喜好,都其实是由无数品牌方联手构筑的时尚概念。
    是品牌们告诉他们天蓝色是美好的,黑色是商务化的。
    色谱中有上万种颜色,款式在几千年里不断革新,人们其实是在不断地接受那些品牌所给予的信息,再被这些信息诱导着做出选择。
    “我……好像懂了一些。”越亦晚喃喃道:“人们选择时尚,是因为他们脑海中的概念,在把他们引向时尚。”
    网红们会试图通过一个又一个品牌logo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品位,商务精英们会去定做高端的西服领带,一切看似顺理成章,其实都是刻意为之的结果。
    “有悟性。”老人看了一眼表,笑着道:“我们还剩十分钟。”
    这十分钟,足够完全改变他的认知。
    第93章
    越亦晚试图调动自己所有的注意力, 连老人换气的声音都不敢错过。
    他隐约感觉自己是被困在半山腰上的登山者,忽然被人拉了一把。
    再想通一些事情,再窥得更深层的要义——
    “让人们对时尚感到狂热的前提, 是暗示他们足够多的概念。”
    “植入一个概念最好的方式,是给予他们渴望。”
    老人慢条斯理道:“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沉溺在其中的原因。”
    越亦晚怔了一瞬间,仿佛突然被子弹击中了一般。
    他在短短的须臾中好像突然能够把父兄的教诲、老人的指点,还有他对这世界的所有认识全都交织贯通在一处。
    人本身是生活在一个资源有限的世界里, 本能地渴望拥有尽可能多的资源。
    财富、名利、智慧、性吸引力——
    而穿着prada和gucci的许多人, 本身默认这些衣服的价值匹配程度。
    它们哪怕是三十年前的款式,在视觉设计和面料的选择上也毫无缺憾,甚至能够在三十年后重新引领新的一波潮流。
    高超的设计赋予了衣服足够的审美价值,进而迎合了那些考究而又挑剔的顾客。
    当他们习惯了它们的陪伴时, 底端和中端的人们便会有联想性的渴望。
    他们不一定能懂波点纹和哑光金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 更可能并不能明白那双church's并不适合踩着挤地铁,但他们无论来自东方还是西方, 无一例外地渴望着那些戴着graff项链的人所拥有的生活——
    以及他们所拥有的所有资源。
    穿上这双鞋, 看到这个包上的符号,你就会想到, 或者欺骗自己你是谁。
    “人们不会提着hermes去奔赴一场三流的酒局。”越亦晚喃喃道:“它们的存在本身就只是为了服务上流社会的。”
    “这些顾客都拥有极其相似的食谱,以及定期去健身房的习惯。”老绅士看向他道:“强大的自制力, 与对时间的严格控制才能让他们获取到更多的资源。”
    多余的脂肪和碳水会加速肌体的衰老,他们并不需要这些多余的消遣。
    模特们露出平坦的小腹和人鱼线,展露出修长曼妙的身材曲线,便如同那晚宴上拥有最小尺码腰肢的贵妇一样。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 不断地在脑子里如同拆分积木一样去记忆这些话语。
    他需要让人们感受到更多的渴望,并在体验这种渴望的时候同样会记忆对应的符号。
    “对了。”老先生站了起来,看向他道:“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像吸血鬼一样工作吧。”他笑了起来:“光阴可贵。”
    越亦晚回到车上的时候,感觉跟刚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这次来美国,原本想的是要大玩一场,和爱人一起放纵享乐环游各处。
    可真到了这种时刻,他反而又如同被点燃了尾巴的野狼一样,忽然想迎着狂风跑一下午才好。
    花慕之见他心不在焉的样子,反而觉得欣慰又放松。
    脑子里有值得挂念和反复思索的事情,其实是一种幸运。
    他们一起走过了第五大道,去中央公园里漫步,又挑了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去了大都会博物馆。
    比起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展厅,更让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自高处和两侧设计的通透采光。
    菱格状的墙面让阳光如同被切碎的华夫饼一样散落下来,从多个角度映亮了偌大的博物馆。
    人们徘徊着观赏雕像和油画,沐浴在阳光下颇为享受和放松。
    而越亦晚就站在古希腊女神的白色雕像前,还在出神的想着事情。
    花慕之已经看到了他下一本书里的那个少年。
    活跃,快乐,同时又有无限的才华和可能。
    那个角色不是越亦晚,却可以拥有如同他一般的光环和魅力,再被赋予与剧情能够充分互动的可爱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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